“十三五”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6大方向
周广莲 | 201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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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针对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发展,文化部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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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文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七部委共同印发了《“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有明显改善,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规划纲要》呈现出5大特点。一是补短板,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网络。《规划纲要》提出在县乡层面,重点要推动县、乡公共文化设施的提档升级。二是兜底线,切实保障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重点保障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三是建机制,切实提高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群众文化需求跟踪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资源的统筹,实现共建共享,融合发展。四是畅渠道,打通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灵活机动的流动服务网络,有效扩大服务半径。积极构建数字化公共文化资源库和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推进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和“一站式”服务。五是促发展,积极推动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一方面,将文化帮扶作为支持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发展的特殊措施并提出了具体任务;另一方面,增强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地方特色文化保护。 

针对《规划纲要》的执行,主要有六个具体考量指标。第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完善。具体表现为设施种类齐全,规模质量达到国家建设标准。通过固定场馆、流动设施和数字服务,全面有效覆盖服务人群。第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达到《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和本省实施标准。第三,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显著提升。第四,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取得突破。公共文化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健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初步建立并推广。第五,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和人才队伍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第六,群众受益程度不断提高。多样化的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适应性、群众参与率、受益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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