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支持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的改革思路

郑渝川 |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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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版的《中央支持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研究:效果评价与调整方向》一书认为,中央支持民族地区财政政策,“是国家在政府治理与经济改革宏观背景下,在相应财政体制与规则的制度框架内,为支持民族地区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出台的财政政策”。书作者、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张冬梅在书中详细考察了该政策在新中国不同时期的演变,并致力于从新政治经济学等学科观点分析了该政策的科学基础。

正如书作者所说,中央支持民族地区财政政策可以被认为是“基于区域差异的权利分配正义制度设计”。新中国成立时,全国不同地区的发展差异非常明显,工业基础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部分大城市,以及东三省;而民族地区大部分位于西部区域,几乎不存在工业基础,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很低,社会发展形态滞后于东部(尽管当时的东部,距离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水平的差距也很明显)。我们应当注意到,这种十分突出的区域差异,构成了新中国国家治理的突出挑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弥合,不能推动民族地区积极发展,不仅无法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且也有碍于民族团结,不利于维护国家领土安全。

所以,就像书中所展示的那样,在新中国刚刚成立时,中央政府就决定在全国实行“统收统支”政策的同时,对民族地区实行更为优惠的财政政策,赋予较大的自治权;很快,政务院又对民族地区获得额外的贸易、教育、卫生补贴进行了规定,陆续批准了民族边境地区与周边国家开展边贸的倾斜政策,颁布民族地区的五年建设计划使得一大批铁路和公路干线建成,后来还出台了扶助民族地区农业发展的专门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以1994年分税制改革为节点,两个时期都在致力于强化和改善对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政策,共同的特点在于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财力的增强,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这也是为了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书中分别梳理与评价了中央支持民族地区的税收政策、转移支付政策、税收返还政策等支持政策,并给出了对应的方向调整建议。尤其是相关的政策建议,对于广大西部地区,包括非民族自治区的省、直辖市改善民族自治州、县的治理和发展,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照意义。

就税收政策而言,民族地区宏观税负明显低于全国地方平均水平,这印证了中央支持民族地区税收优惠政策长期有效落到了实处。而在近年来的资源税改革后,民族地区资源税收入增长显著。书作者建议,下一步要提升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应通过提高民族地区干部培养、扩大干部交流,推行减税与放权的政策组合来实现这一点,要在西部民族地区尽快打造能够有效带动、辐射周边发展的重点口岸、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形成强有力的增长极。书中还围绕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资源税改革,提出了政策建议。

书作者对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政策给予了积极评价,指出这都特别有利于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期以来,“就转移支付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比重而言,民族地区相对规模数值基本上是全国地方的两倍以上”。但书作者也指出,目前的税收返还政策的渐进递减式设计、所得税基数返还设计、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政策设计,对不发达地区尤其是民族地区财政失衡效果的作用逐渐减弱。

《中央支持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研究:效果评价与调整方向》这本书建议,税收返还政策其实已经顺利完成了推进分税制改革的使命,因而应当调整该政策,代之以央地新的分税调整方案,清晰界定央地事权。书作者认为,应当促进中央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规模合理与结构优化,重点倾斜于民族地区辖区内“属于国家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比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重大项目的公共基础设施;还应提升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公平性与使用效率,倾斜于鼓励民族地区提供满足本地区公共服务的公共产品,增加社会福利,有序取消民族地区竞争性领域的转移支付资金,激励民族地区产业内生能力发展,保障全国市场竞争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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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中央支持民族地区财政政策研究:效果评价与调整方向》

作者:张冬梅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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