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
穆宏志 |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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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著作权法》  版权产业  版权保护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  穆宏志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30年来,版权事业从小到大、由弱到强,走上了高质量发展道路。30年来,我国版权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2021年6月1日,是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实施30周年纪念日,也是新修改的《著作权法》生效日。同日,中国版权协会推出的开放、多元、中立的版权保护平台——“中国版权链”上线,全面结合数字内容生态的业务场景,致力于打造数字内容时代版权保护的新基建。

6月1日~2日,国家版权局在京举办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聚焦全面加强版权保护、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主题。中宣部副部长张建春出席大会,提出五点要求:强化版权工作顶层设计,提高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强化版权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推进版权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强化对国际版权合作和竞争的统筹协调,坚决维护版权领域国家安全;强化网络空间治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版权生态。

正如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感慨:“三十而立,我国的著作权制度形神健硕、充满活力,预示着美好的未来。”

版权体系日益完备。30年来,我国建立了集“一法六条例”、8个国际公约以及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于一体,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规则,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体现新技术发展的比较完备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建立了司法与行政并行、多部门协调配合、惩治力度不断加大的版权双轨保护体系;建立了覆盖作品登记、宣传教育、版权交易、产业发展等全产业链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建立了多边合作和双边交流相结合、充分展现我国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的版权国际合作体系。仅在2020年,就有第三次修订的《著作权法》颁布,《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生效,《民法典》、《刑法修正案(十一)》为加强网络版权保护工作提供基础制度遵循,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版权作品极大丰富。30年来,版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社会版权意识不断提升,极大激励了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生产。2019年我国共出版图书50.59万种、105.97亿册(张),分别比1990年增加42.57万种、49.61亿册(张),分别增长了5.3倍和88%;出版报纸317.59亿份、期刊21.89亿册,分别比1990年增加106.29亿份、3.99亿册;生产发行各类影片1037部,比1990年增加528部、增长了1倍。

版权保护日趋严格。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查办侵权盗版案件3.5万余件,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1.15亿件;积极参与和推动《视听表演北京条约》《马拉喀什条约》等国际版权条约的制定生效,大大提升了版权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提高了版权国际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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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保护研究基地发布《2020中国网络版权保护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总量达5039543件,同比增长20.37%;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0”专项行动继续发力,“剑网2020”专项行动期间,国家版权局前后8次公布了《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将《夺冠》等71部作品纳入预警保护,共删除侵权盗版链接323.94万条,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2884个,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72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177件、涉案金额3.01亿元,调解网络版权纠纷案件925件。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民事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443326件,新收著作权一审案件313497件,同比上升6.97%,占全部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0.71%。侵犯著作权的刑事打击力度有所提升,2020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收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5544件,侵犯著作权类刑事案件达288件,同比上升37.14%,占全部侵犯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5.19%。

2020年,著作权登记、版权示范、三网融合等基础建设赋予了网络版权保护新动能,区块链、DRM等数字版权管理与保护技术成为权利人、平台保护版权的重要手段,各级法院搭建起区块链、天平链平台服务司法审判与执行工作,确保电子证据在生成、收集、存储、传输等全流程的安全性与合法性,巩固并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提高庭审效率,使网络版权保护更易实现。

版权产业快速发展。30年来,作品登记、集体管理、版权交易、中介服务等版权社会服务水平显著提升,版权示范创建、版权交易中心建设等产业促进措施不断深化,著作权登记总量大幅增长,版权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版权产业快速发展,尊重知识、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2019年我国版权产业行业增加值达7.3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39%。2020年疫情期间,在线教育、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相关版权产业逆势而上,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在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上,国家版权局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发布《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网络版权产业坚持科技创新、激活文化消费、赋能复产复工、助力脱贫攻坚,市场规模达到11847.3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同比增长23.6%。“十三五”期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增长超过1倍,年复合增长率近25%。

《著作权法》三十而立,正焕发年轻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表示,“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著作权法》要得以有效实施,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链 接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第三次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著作权法》虽然条文不多,但修改难度很大。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副主任石宏介绍,此次《著作权法》主要围绕四个方面作了修改。

一是完善相关概念和制度。包括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明确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完善著作权中广播权权利内容的规定,完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二是强化对著作权的保护。第一,完善有关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和权利管理信息的规定。第二,加大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增加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了法定赔偿额,将赔偿上限从之前的50万元提至500万元。第三,完善著作权行政保护制度,增加了行政执法手段,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三是着力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题。第一,增加作品登记制度,进一步发挥其证明权利归属、保证交易安全、降低诉讼成本等功能。第二,新增文书提供命令(举证妨碍)制度。第三,明确了著作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第四,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与其他法律的衔接,落实我国近年来加入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义务。第一,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第二,完善残疾人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第三,增加表演者许可他人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第四,增加录音制作者广播和机械表演获酬权。此外,为了与《民法典》《民事诉讼法》等其他法律保持一致,这次修法还对修改前的《著作权法》的部分条文内容作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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