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反抗斗争:1840-1949》这本书出自美国历史学家、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历史系教授白凯(Kathryn Bernhardt),曾荣获美国历史学会费正清奖。
这本书通过详实的文献、档案材料考察,清楚地指出了清代和民国时期各种外部影响,包括商业化和城市化、鸦片战争后中国经济开始不可避免地卷入近代全球化并因此加速了国内原有的商品-农业手工业经济秩序的崩溃、太平天国运动等,对地租和赋税关系的作用。
赋税是国家与土地占有者之间的关系,而地租则涉及到地主与佃农之间的关系。这就构成了一组三方博弈:国家、地主、佃农。
在此之前,其实已经有大量的历史学家挖掘了明清时期,中央政府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突破原有的“皇权不下县”,在乡村事务中介入更深的具体情况。换言之,仅就赋税而言,随着财政压力的增大,清朝中后期,就更加迫切征收更多的赋税,而且已经有能力去履行这种做法。
加之当时的通货膨胀,还有佃农需缴纳的地租,被不断转嫁到农民头上的负担就变得越来越沉重。书作者指出,农业、农民生产经营每一季的生成都是固定的,所以在压迫加大的情况下,农民首先通过消极反抗,比如拖延缴纳、简单规避、在租谷或税粮中掺假等方面表达不顺从。这些做法毫无例外将很容易被识破。但反抗将主要升级为抗租抗税运动。
正如书作者所说,很多文人学士和官员经常通过其公文奏报以及文学作品,将农民描绘为奸猾之徒,尤其其中有很多是铁了心拒绝缴纳租税的——确实还会有一些佃农,宁可坚决拖欠租约,而被收押在县衙,但最终次年4月农忙开始前,这类被称为“佃棍”的人还是会被释放。还有,就是佃农凑钱交给地保、地总、经造,这些人不仅会尽可能保护佃农不受地主过度、压力过大的追索,甚至反过来会指导佃农一家寻找依据,恐吓诈索地主。
固然,最激烈的抗租抗税运动,一定是因为地主和朝廷都采取了过度苛刻的租税要求,导致关系紧张到破裂,农民发起集体行动。这种情况下,朝廷的态度会某种程度上发生微妙的变化。
我们过去在探讨清代的商品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影响时,往往较少涉及这对于地主和佃农关系起到的改变作用。书作者指出,清代中期后,长江下游地区的农村地主大多迁入市镇、城市居住和生活,与佃户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疏远。这也意味着,过去地主与佃农之间所可能依存的宗族血缘关系、人情关系都逐渐萎缩,双方彼此之间更多的成为准契约关系。这种变化使得地主在推行缺乏人情味的涨租决定时,变得更加没有心理负担,反过来,当佃农合谋起来针对地主展开反抗,甚至暴力攻击收租代表。
如书作者所谈到的那样,随着地主进城,缺席甚至彻底隔绝于乡村宗族文化体系、民间宗教祭祀体系,而这两大体系则很可能成为动员佃农对地主采取反抗行动,而不是基于宗族成员身份建立谅解和团结。
书中通过大量细密的研究,证明19世纪40-50年代,因为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并轨,土地生产能力与地租、赋税之间的关联变得微弱,物价和货币价值也会受到国际市场力量的影响——真正意义上的蝴蝶效应就产生了,因为国际市场传导的信号,从而引发了抗租抗税行动。
更有意思的是,太平天国运动对于长江下游农民与地主关系也形成了很大影响。书作者认为,太平军在江南的统治,除了南京城,其他多数地区并未按照其规划的政治和经济理想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甚至而言,在太平军与清军保持激烈对峙的苏州等地,太平军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农民直接征收的赋税,在农村和城镇都采取了与多数精英合作的态度,但会挑中一些土豪劣绅直接没收其财产。
更主要的影响在于,因为地主已经大多数居住在城镇甚至大城市,太平军攻来时就会辗转逃往其他城市,或者选择与太平军合作——两个选择前者会导致后续对于土地资产以及佃农的掌控力大大削弱,后者会成为巨大硬伤。这使得太平天国运动结束后,重新掌控江南的清廷,开始具备了之前很难完全具备的彻底掌控地租关系的能力。
这种情况下,地主会努力动用资源来建立更加专业的收租代理机构、田业公会,与县级以及更上一级的官府进行协商。当朝廷与地主协商地租,甚至等到民国时期直接公开宣布地租标准,这些都意味着清代晚期、民国时期,政府相较于地主的博弈优势愈发明显。最终迫使地租在长期降低的情况下,走向消亡。
当然,这其实只是因为晚清和民国的基层官员,在努力榨取更多的税收来维持更加近代类型的政府的巨大开销。
辛亥革命后,长江下游地区农民承担的租税压力一度大大减轻,但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家对基层控制力度加强;加之20世纪20年代后期到1937年日本扩大侵略之间的10年里,国民政府在多个方面推行了建设计划,这本身也意味着更多的财政开支。如书作者所指出的那样,为了争取统治治理的合法性,国民政府还通过立法和加强执法等方式来确保低水平地租政策得到落实。
在这种情况下,地主本身也是国民政府提高苛捐杂税的受害者,还要因为政府强令推行低水平地租而陷入压力。再加上佃农反抗意愿和能力的提高。所以,到了20世纪30年代后期,一直到1949年,长江下游地区的地主已经不再具备主动提高地租来改善财务状况的能力。等到1949年夏天该地区被全面解放的时候,“地租关系已经濒临崩溃,土地改革只是予其最后一击罢了”。
所评图书:
书名:《长江下游地区的地租、赋税与农民反抗斗争:1840-1949》
作者:(美)白凯
译者:林枫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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