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园弄杀夫案:八卦小报与知识分子如何掀起抛开事实不谈的谎言狂欢

郑渝川 |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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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3月20日,上海发生一起凶杀案。30岁男子詹云影被其妻、29岁的詹周氏用菜刀杀死,进而分尸。二房东发现后马上报警,詹周氏被捕。

事发地点在上海的酱园弄,具体发生地其实就是现在人们所说的群租房,詹云影和詹周氏是其中一幢房子中被分割开的一间小屋子的租户。

这起案件在上海当地引发巨大轰动,这也预示了之后事件脱离事实本身变异。詹云影是旧货买卖的投机者,但在后来被小说家说成是屠夫,这种人设改动的目的一来是掩盖凶器是詹周氏专门购置,而可以很好地让读者自行理解为詹周氏采用了詹云影的屠宰工具,这样詹周氏的作案恶劣性就被削弱了;二来,詹云影确实经常对詹周氏拳脚相加,但一个旧货商人显然不如一个屠夫更可能让读者产生视觉上的想象冲击力,因而改动后,在很多读者的朴素道德认知中,詹云影的“该死”程度就提高了。

事实上,詹周氏在事发被缉捕后自己也承认了,杀死詹云影并没有特别的目的,具体动机也不复杂。

詹云影从安徽来到上海后,先是在当铺做工,当铺老板主动为他牵线搭桥促成了与詹周氏的婚姻。但詹云影不是安分守己、懂得知恩图报的人,先是私自与当铺以外的关系人做小买卖,而后又与当铺的丫鬟来喜私通,进而被辞退。之后,詹云影跑起了旧货生意,一度赚到了不少钱。所以,他就经常拿钱去赌博,还在大酒店包房渔色。

最关键的是,詹云影被证明是毫无家庭担当的人,他不给詹周氏提供生活费,也不允许妻子出外做工。詹周氏一忍再忍,偷偷做些短工来维持家用,考虑到来喜怀上了詹云影的骨血,所以接纳对方,让来喜生下了孩子。但詹云影因为自己失业而迁怒于来喜和新生儿身上,无奈之下的詹周氏送走了来喜,将孩子送给他人。

没有钱,要不到钱,但需要生活,所以詹云影与同一幢房子另一房间的租户贺贤惠私通,后者会给前者一些钱。

詹周氏杀夫案发后,曾一度指控与詹云影浪荡的投机客何宝玉是同谋。这明明白白就是对何宝玉长期伙同詹云影沉迷赌博的一种报复,当然,上海警方当时逐渐查清了何宝玉与整起案件不存在直接关系,也查明了私通者贺贤惠并非同案犯。

但是,如果仅仅依据事实,对于当时的上海报媒而言,对于当时的上海市民八卦而言,就不是最有趣最有料的依托。

另一方面,对于进步知识分子、女性主义者而言,詹周氏作为凶杀案案犯,其本身遭遇值得同情,但如果只谈事实的话,詹周氏的遭遇对于论证女性在父权、夫权压迫的悲惨,还不够。

所以,八卦媒体与知识分子都选择了抛开事实不谈——前者热衷于将詹周氏描绘为生性淫荡,欲望旺盛,而最终对不能满足自己的丈夫痛下杀手的恶妇,这样一来,凶杀案就成了情色案,市民读者为之津津乐道;后者则积极改写詹周氏、詹云影的人设,进一步渲染詹云影的恶,设法引入詹周氏激情杀人的设定。

新出版的《酱园弄凶案:变动时代的女性、司法与社会》一书中,书作者深入挖掘了詹周氏杀夫案的档案信息、媒体报道以及后续社会信息,致力于还原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

如书作者所提到的那样,包括那些热衷于丑化詹周氏,凸显其淫妇、恶妇形象的地摊小报、三流小说家,也同时在致力于丑化受害人詹云影的形象,更是将其描绘为操纵上海地下黄金买卖,与日据汪伪政府勾结通过操纵物价牟利,淫人妻女的超级恶棍。

这种加工方式并非突兀。事实上,社会大众心理是很好琢磨的,“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是一种惯常思维。在很多人看来,詹云影肯定是个超级恶棍,能跟他走到一起组建家庭的,多半也不是什么好鸟。

当然,实际上,这样的设定漏洞百出,完全不符合现实。如果詹云影有能力倒卖黄金,还能操纵日据时期汪伪政府统治区的中心城市的黄金和物资买卖,怎么会租住酱园弄的群租房?他又怎么会娶一个乡下来的姑娘,跟对方因为一点生活费掰扯?

进步主义知识分子的区别操作就在于,保留詹云影被超级丑化的设定,但洗白詹周氏的形象,将詹周氏“白莲花”化,是纯粹的受害者,最好暗示杀夫行为也仅仅是自卫——如果实在说不通的话,那就是义愤杀人——所以,知识分子认为詹周氏非但罪小,最好应该无罪。

但正如《酱园弄凶案:变动时代的女性、司法与社会》书中所谈到的那样,进步知识分子很难自圆其说的一点在于,如果说詹周氏杀夫仅仅在于消灭对方的家暴伤害能力,那可以不杀死对方;如果实在愤恨,难以控制杀死了对方,那其实没必要分尸。

这也连带驳斥了当时一些知识分子主张詹周氏事发时精神不正常,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的观点。詹周氏事发时相当清醒,在詹云影被刺发出呼救后,她快速补刀确保对方毙命,然后对发出询问的邻居、二房东宣称詹云影在说梦话,最后再有条不紊地分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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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酱园弄凶案:变动时代的女性、司法与社会》

作者:彭晗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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