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业人工智能应用安全要求》行业标准阶段性成果发布
靳艺昕 |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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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8月28日,第16届中国国际数字出版博览会期间,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召开了出版业人工智能应用标准成果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出版业人工智能应用安全要求》行业标准阶段性成果。

当前,国家已出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框架》《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人工智能应用提出了总体安全要求。出版业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领域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内容敏感性高、舆论引导力强。随着人工智能技术在出版领域应用日益广泛,数据泄露、数据投毒、虚假及深度伪造内容、算法过度追求流量等风险也日益凸显,亟需在国家政策框架下细化行业安全规范。

《出版业人工智能应用安全要求》明确了出版业应用人工智能在资源安全、技术安全、业务安全和管理安全方面的要求,规范了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审核机制、标识要求与追溯机制,针对意识形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算法合规等重点领域划定红线,为出版业应用人工智能的安全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引,推动技术应用更加规范、安全、有序。

该标准的研制,旨在落实国家人工智能安全监管要求,强化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真实性核查机制,精准聚焦技术应用风险,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机制,将为出版业人工智能应用安全管理提供更加明确的规范依据。在内容生产方面,有助于推动人工智能辅助选题策划、编辑加工、校对审校的规范化应用,在提升出版效率与质量的同时守住内容安全底线;在舆论引导方面,有助于出版单位有效抵御算法潜在风险,持续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社会凝聚力;在生态建设方面,有助于为行业各方提供统一的安全基准,营造安全可信的人工智能应用环境。

下一步,起草组将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做好后续完善工作。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在标准正式发布后组织标准的宣贯实施与落地应用,推动标准更好服务出版业人工智能安全应用,支撑出版业智能化转型。

责任编辑:靳艺昕

复审:穆宏志

终审:马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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