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标注与声明》阶段性成果发布
靳艺昕 |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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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8月28日,第16届中国国际数字出版博览会期间,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7)在山东济南组织召开了“出版业人工智能应用标准成果发布会”。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学术出版规范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标注与声明》阶段性成果在会上发布。该标准由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和组织制定。

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在提高学术研究和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为学术出版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风险。部分作者过度依赖生成式人工智能,抄袭、数据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时有发生;学术期刊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缺乏明确的规定和审查机制,难以判断论文的原创性和可靠性。因此,制定相关标准,规范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在学术出版中的标注与声明,将为学术出版作品中负责任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提供有效指引。

该标准于2024年12月由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立项,同方知网、山东大学、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共24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工作。研制过程中广泛听取了行业管理部门、出版单位、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商等各方面实践经验和专业意见,标准内容得到不断完善。

该标准明确了学术作品撰写和出版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标注与声明总体要求、标注要求、声明要求,并对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相关风险进行了归纳,提供了相应实操示例,为学术出版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标注与声明确立了清晰、规范、统一的范式。通过该标准的实施,可引导科研人员、科研与教育机构、学术出版方合规、负责任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规范和促进学术出版健康有序发展。

该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学术出版规范》系列标准体系,也彰显了学术出版领域对生成式人工智能高速发展的主动适配和与时俱进。学术层面,厘清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原则与责任,夯实学术诚信根基;出版层面,提升内容审核效率与可靠性,规范作者和出版单位行为;技术层面,促进人工智能在学术出版领域规范、有序应用。

下一步,全国新闻出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在标准批准发布后,组织开展宣贯培训工作,推动标准落地应用,助力学术出版在人工智能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靳艺昕

复审:穆宏志

终审:马雪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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