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首批ISLI国家标准应用技术支持单位的通知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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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国标准关联标识符(ISLI)>国家标准的通知》(新广出发〔2017〕5号)要求,扩大ISLI国家标准的应用范围,将更多的技术企业纳入ISLI标准应用体系框架内,推进相关技术创新与应用,催生新的产品形态和服务模式,有力支撑新闻出版业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ISLI国家标准应用技术支持单位”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国内合法有效存续的技术企业等。

2.须为中资控股且中资比例为50%(含)以上的技术企业,且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资产与经营状况

3.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健全。

4.资产状况良好,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净资产状况良好。

(三)ISLI应用基础及规划

5.熟悉或了解ISLI国家标准,并具有一定技术支撑基础。

6.在资源管理、产品生产、服务运营等方面拥有较好的技术研发水平,在市场或区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7.积极参与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化推广与培训活动。

8.为ISLI国家标准的应用实施提供相应保障,并制定了相关工作计划。

二、对技术支持企业的要求

能够按照ISLI国家标准应用试点工作要求,与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ISLI注册中心)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相应的对接机制。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1.自愿申报。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负责具体申报评审的组织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首批ISLI国家标准应用试点工作技术支持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

2.资格审核。协会将依据申报条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择优认定。协会将根据专家审核结果择优确定首批ISLI国家标准应用技术支持企业。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首批ISLI国家标准应用技术支持企业申报书》,并于8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协会。

协会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莲花池东路102号天莲大厦17层1705,100055

联系人及电话:

潘山川  010-63345682,15001018997

田绪莹  010-65123917,17610073633 

冯思然  010-63345682, 13401184487

电子邮箱:panshanchuan@cisli.org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

2018年7月23日

 

附件:首批ISLI国家标准应用技术支持企业申报书


首批ISLI国家标准应用技术支持企业申报书

一、基本信息表

单位信息

申报单位名称

 

(在申报材料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通讯地址


注册资金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在申报材料中提供会计信用、纳税信用证明)

企业制度

□有        □无 

负责人

姓名:

联系人

姓名:

电话:

电话:

邮箱:

邮箱:

工作情况

是否承担过ISLI及相关应用标准的项目

□是,项目名称:

□否

是否获得过ISLI项目财政支持

□是,财政支持金额:    万元

□否

是否参与ISLI相关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工作的单位

□是   □否

是否参与过ISLI及相关应用标准的培训

□是,      人,       

□否

是否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标准的制定

□是,标准名称:

□否

技术储备

情况

(从人员、技术装备、持有的相关软件著作权及专利情况和有关技术资质方面进行描述,可另附纸)

ISLI应用

规划

(简要阐述ISLI应用的相关规划及措施,为标准应用技术的研发和实施提供相应的保障,可另附纸)

申报理由:(可另附纸)

申报单位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单位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产情况、近三年盈利情况、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证明。

(二)工作情况

3.在ISLI及相关应用标准的项目上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基本情况(含项目名称、国拨和自筹金额、项目简介等),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项目成果评价。

4.相关ISLI科技与标准实验室工作情况及成果评价。

5.ISLI国家标准研究及创新应用情况介绍。

6.参与ISLI及相关应用标准的推广与培训活动情况。

7.标准制定情况(含已制定的企业标准,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标准等)。

(三)其他

8.技术储备情况介绍(从技术人员、技术装备、研发水平、技术成果等方面进行)。

9.ISLI国家标准应用的相关规划及措施,为标准应用技术的研发和实施提供相应的保障。

(三)承诺书

10.对按照ISLI国家标准应用试点工作要求的落实,以及与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ISLI注册中心)建立对接机制和良好的合作关系的承诺书。

 

注:应提供上述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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