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全国优秀民族乐团展演将在山东举办
江 海 |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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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讯 10月16日,首届全国优秀民族乐团展演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巡视员、副司长明文军,艺术司副司长吕育忠,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张桂林,中央民族乐团副团长赵东升等出席。会上宣布,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山东省文化厅主办,中央民族乐团、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的首届全国优秀民族乐团展演,将于10月24日~11月2日在济南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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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展演既是在改革开放40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四周年之际举办的一次全国性民族音乐艺术活动,也是文化和旅游部第一次举办的以民族乐团为主体的展演活动。

展演将集中展示民族乐团近年来民族音乐创作特别是现实题材创作取得的优秀成果,全国各地共有47个民乐团体报名参加展演,经专家遴选,最终确定了10个民乐团体参演。这些乐团中,既有国家艺术院团,也有地方艺术院团和音乐院校民乐团体,既有职业民族乐团,也有综合剧院所属民族乐团。展演将以中央民族乐团的民族器乐剧《玄奘西行》开幕,以山东省歌舞剧院民族乐团的民族音乐会《大道天籁》闭幕,期间共举办10场民乐演出,同时开展一团一评、民乐艺术讲座、下基层演出等一系列活动。

本次展演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推动民族音乐的创作,挖掘和推出一批“旋律优美、意境深远、耳熟能详、百听不厌”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二是有利于展示我国民族乐团的整体形象和艺术水平,加强各民族乐团之间的学习、交流和帮扶。三是有利于促进民族音乐的普及和传播。通过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的集中展示,让更多观众近距离欣赏高水准的中国民族音乐,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进一步扩大民族音乐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四是有利于加强民族音乐理论建设。通过在展演期间举办“一团一评”等研讨活动,不断促进民族音乐理论体系构建和民族乐团建设。

中国民族音乐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促进民族音乐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文化和旅游部高度重视民族音乐的传承和发展,2010年起开始实施“中国民族音乐发展和扶持工程”,2016年起扩展为“中国民族音乐舞蹈杂技扶持发展工程”,并纳入了“中华优秀传统艺术传承发展计划”。工程实施以来,对于民族音乐的传承保护、曲目创作、人才培养、普及推广、理论研究、交流传播等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出了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的优秀曲目,培养了一批潜心民乐艺术、德艺双馨的专门人才,培育了一批热爱民乐艺术的忠实观众。比如,先后在山东、海南举办了两届中国民族器乐民间乐种组合展演,上百个民间组合参加演出,涉及地方乐种60余个。又比如,完成了10卷本的《中国工尺谱集成》编撰出版工作。该书被学界视为继《中国民族民间器乐集成》、《琴曲集成》后的又一项浩大的考察中国民间音乐传承、见证民间音乐生态体系的重要工程。此外,还支持中央民族乐团举办了三届全国民乐人才培训班;积极推进“民族音乐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并着手开展全国传统乐种普查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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