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亟待专业协同有效落地
魏东 |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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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全教育是对每一个孩子的守护,也是对祖国明天的守护!

  2019年秋季新学期伊始,北京卫视播出了以中小学生为受众的《公共安全开学第一课》。这堂课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市教委等单位联合制作,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的高度重视。

  但是,高度重视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现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年来持续开展中国儿童伤害数据统计工作,其2017年发布的最新报告显示:2010~2015年,我国每年有5.4万余名0~19岁的婴幼儿、青少年死于被动伤害,相当于每天有148名孩子离开人世。被动伤害,是2010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来的概念,包括道路伤害、溺水、跌落、烧烫伤、中毒,大致接近国内 “意外伤害”的范畴。国内非正常死亡的青少年和少儿70~80%都死于被动伤害。面对这一现实情况,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相关服务力量该如何进一步有效协同,防微杜渐?


  政策制定:完备有效 仍待落实

  2005年起,教育部就开始了学生安全工作的政策设计、法规建设,并于2007年发布《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由国务院应急办公室转发。它相当于学生安全教育的课标,把中小学12个年级的安全教育的内容、形式、路径、保障规定得非常清楚细致。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安全的预防体系、应急处理、管控机制、保障机制做出系统而明确的规定。

  北京教育学院校长研修学院副院长、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认为:“国家中小学安全方面的政策设计完备,就内容角度而言,几乎不存在空白地带。在实际工作中,落实这些规定、法规仍是当务之急。”

  据李雯介绍,国务院、教育部颁布的文件把安全防范工作阐明得非常清楚,学校只要照章执行,基本可以从容地完成必要工作。但即是如此,仍旧有不少学校无法做到。

  中社儿童安全科技基金秘书长张永将认为,学生安全事故的形成原因有三:一是孩子自身心智不成熟;二是安全教育方法和家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存在不足;三是全社会的儿童保护机制还尚不健全。

  因此,尽管政策设计完善,要求明确严格,但是在落实层面还有很多改进余地。


  学校执行:体系化推进 善用合力

  对于学校开展安全工作存在的困难,李雯支了一招: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已下达的安全类文件。因为每份文件的出台,都融入了大量对理论研究成果、对具体问题的深入调研和分析、对优秀经验的借鉴,凝聚了大量专家的智慧。出台的文件细致、严谨,规定事项明确。如果能深入参照文件具体指导开展安全教育工作,就是真正地在使 “巧劲”,会有事半功倍的成效。

  安全教育是一个整体系统,不能做“点状工作”,必须成体系化地推进。《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明确规定,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途径是学科渗透,即把安全意识的培养融入多门学科中。如把社会安全内容融入道德与法律课,把自然灾害相关内容融入地理课。各学科教师在讲到有关内容时,要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拓展。这样可以用较少的时间成本获得很好的效果。

  学校要有整体设计,在不能进行学科渗透的年级或时间段里,也要开展主题班会、队会、团会、例行讲话等活动渗透安全意识和方法。如果前两者都无法做到,则可以考虑单独设置安全课程。

  一些安全知识不能通过学科教师传授,如消防方面的知识。这时可以借用专业人员的力量。李雯特别强调:“学校利用这些专业资源,是受法津法规保障的。”

  学校也可以发动家长的力量,利用家校共育、家长课堂、家庭阅读等形式渗透和普及安全意识与知识。

  总之,学校要充分地利用自身和社会的力量,让更多人的重视和关注安全教育,融合更多的社会资源,让孩子的安全拥有更多的保障力量。

  家长义务:更新观念 提升水平

  孩子在幼儿园出事,就是幼儿园的责任;在商场出事,就是商场的责任。现在一些媒体经常这样引导舆论。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专家张咏梅在研究大量儿童伤害案例后,认为事实不尽如此。她更多地强调家长的责任。如商场、小区喷泉多次引发令人悲痛的安全事故,就是因为家长们把这些地方当成游乐场而随意让孩子嬉戏玩耍,这是家长认知和理念偏差所致。

  在谈到防范孩子被拐骗时,从事儿童反侵害工作6年的张永将直言自己并不赞同“让孩子不和陌生人说话”。他认为,儿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区分年龄。4岁之前的孩子主要依赖家长、园所以及社会的监护。成年人都有义务保护孩子,不能期望通过教育让这些幼小的孩子有自我保护能力。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心智特点决定,他们基本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家长要做到提前管理,反复地对他们进行提示。对5~8岁的孩子,家长可以适当对他们进行和“坏人”有关的安全教育,这个年龄段孩子的抽象逻辑思维开始发育,逐渐理解“坏人”的概念。对9~16岁的孩子而言,“警惕陌生人”,应该是掌握和陌生人交往的尺度和界限,而不是一刀切的“不和陌生人说话”。家长的责任是教会孩子如何与陌生人交往,让他们掌握和陌生人交往的界限和尺度,而不是禁止和陌生人交往。

  “很多时候,安全事故降临在孩子身上,令人悲痛;但是,根源却在家长那里,这更令人无语。”很多家长安全观念陈旧,也缺乏防范措施。为此,张咏梅近期在“央视影音”开设了一系列面向家长的儿童安全课程,希望提升家长的相关能力。


  教育形式:养成习惯 形成技能

  张咏梅对国内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有着长期的研究。她认为,国内安全教育的理念和方式还有很多改进之处。

  目前,某些传统做法与现实脱节,指导性不强。如进行“道路安全教育时”,总侧重于反复叮嘱孩子们先看红绿灯再过人行横道线。然而现实中有些地方的路段并非规则有序。在较乱的路段,孩子只能凭自己的理解和本能反应跑过马路,从而引发伤亡事故。所以,首先要让孩子明白:本能反应很可能触发风险。为此在教育孩子过马路时,张咏梅会告诉孩子:马路中央有一条“中心线”,如果它不存在于马路上,也要在心里把它划出来。未过马路前,先左看;至中心线,再右看。这种动作分解,对孩子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步骤。想让孩子养成安全意识,大人就必须把一些具体做法、分解步骤传授给孩子,让他们反复实践,养成习惯,把安全理念落实到孩子的认知层面上。

  李雯认为,向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仅仅讲一些安全知识、原则远远不够。安全教育的逻辑起点在于培养孩子的风险辨别能力和安全技能。如果起点错了,自然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因此,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一定要“情境化”,联系孩子的真实生活情境,在不同的情境讲解具体的应对方法,才会让孩子更好进行知识迁移,取得更好效果。

  安全教育离不开演练,现在一些机构已经陆续建立起安全体验馆,供孩子进行安全演练之用。张咏梅在肯定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提出了建议:国内的一些安全体验馆要有针对性地请安全专家植入安全课程,软硬件配合起来,才能让孩子迅速学会使用安全设备和掌握避险方法,事半功倍。


  社会力量:全面参与 共同努力

  安全教育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需要社会力量形成合力,才能让孩子的安全更有保障。

  张咏梅认为,需要对整个社会进行安全教育和指导,这么做有以下好处:一是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风险的水平,减少安全事件的发生。很多意外伤害的发生都与建筑设施不合规范或产品不合标准及相关管理者的儿童保护意识缺失有关。孩子在这样的环境里,极易造成损伤。

  二是对相关生产企业有正向激励作用,使其加快对产品进行创新和改进,提高产品安全标准。以前幼儿的衣服上普遍有绳带,而现在基本都取消了,这就得益于安全知识的不断普及。目前市场上出现了儿童安全座椅、窗户限位器(安全窗锁)等安全类产品,大部分被认为是安全、有效的安全防护工具。

  三是促进基层行政机构努力改进服务水平,且一线的安全工作者可以汇总安全事件的教训后,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如《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不允许7岁以下的儿童单独在家;12岁以下儿童不得坐副驾驶座位上。

  安全教育如果能形成产业化则可以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张永将认为,儿童安全应当市场化、行业化,以使得更多优质内容、优秀人才和高新技术等等能够进入儿童安全市场。只有形成产业链,形成行业化,才能使安全教育更加切实有效。相关管理部门需要在行业化的基础上形成监管和规范,或通过政府采购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的方式推进安全教育的专业化和深度化。

  目前,国内很多企业推出了儿童安全防护类产品,但是企业由于对儿童安全防护的专业知识和安防体系不够了解,推出的产品往往起不到应有作用。如一些儿童用报警器,不仅不会保护孩子,甚至会危害孩子的安全。因为它极可能引发犯罪嫌疑人心理紧张而对孩子进行伤害。针对这种现象,张咏梅认为,企业开发面向孩子的安全产品是件好事,但是政府有关部门要进行必要的监管和标准制定工作。其中标准制定需要安全专家参与。

  一些安全产品有时无法充分实现商业价值,因为它们缺少配套课程,导致购买者无法得心应手的使用,从而削弱了使用价值。只有把这些安全产品与安全课程重新进行打包、组合,才能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家长才会愿意购买。

  目前市场上面向少年儿童的优秀安全教育课件、课程非常少。好的课件,可以揭示共性伤害的规律来引导孩子行为习惯的养成,也可成为排查安全隐患的依据。市场呼唤安全教育新课件、新课程的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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