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未来5方面发力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
四又 |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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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培育新型业态、构建产业生态等角度,对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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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文化和旅游部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钟建波、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副司长马峰、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一级巡视员侯振刚等就热点问题回答媒体提问。会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副主任张旭霞主持。

会议期间,马峰就业界关注的由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出台背景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详细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和科技融合,既催生了新的文化业态、延伸了文化产业链,又集聚了大量创新人才,是朝阳产业,大有前途;强调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马峰谈到,当前,文化产业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不断加快,有力促进了我国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同时,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也还面临数字化水平不高、供给结构质量有待优化、新型业态培育不够、线上消费仍需培养巩固、数字化治理水平不足等新问题。在此背景下,出台《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思路和主要任务,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创造新的消费场景,激发文化消费潜力,提高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和国家文化软实力。

  《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夯实发展基础、培育新型业态、构建产业生态等角度,对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概括起来有“七个突出”:一是突出对“十四五”时期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二是突出方向和内容在数字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三是突出依靠创新驱动产业发展;四是突出培育壮大疫情催生的新业态新模式;五是突出用数字化手段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六是突出将数字文化产业融入国家和社会发展大局;七是突出引领青年文化消费。

下一步,围绕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文旅部将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优化产品供给。始终把提供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作为中心环节,深度应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努力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文化产品。二是培育新型业态。促进文化产业“上云用数赋智”,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壮大云演艺、云展览、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业态,提升我国文化产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三是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促进数字文化内容向旅游领域延伸,强化文化对旅游的内容支撑、创意提升和价值挖掘作用。四是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丰富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表演、知识服务等数字消费,发展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数字媒体等新兴消费,创新文化消费场景,引导和培育网络消费、定制消费、智能消费等消费新热点新模式。五是构建产业生态。推动产业链创新和应用,提高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用好新型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创新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对新业态新模式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留足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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