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新体系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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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强

林 阳

韩文林

刘忠斌

齐 玫

许 江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全国两会特派记者 王双双 王少波 田红媛采写/整理

发挥文化建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关键作用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文化,尤其是本地传承的历史文化,是乡村延续和发展的灵魂所在,也是推动乡村振兴走深走实的主要动力来源。

通过调研发现,自2018年1月中共中央1号文件颁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各地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乡村文化建设方面,则存在一定的局限:一是文化“具象化”。一提到农村的文化,就以为是古宅、古树、名人轶事等,结果造成人文典故、民间习俗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被埋没而濒临消失。二是文化“同质化”(标准化)。一提到江南水乡,就清一色的白墙黛瓦、小桥流水;每家每户都整改得像一个模子出来的。具体到庭院布局、围墙篱笆乃至摆放物品,都必须统一风格、统一标准。一些代表年代和使用功能特征的历史遗存还被视为风貌异类被整改或拆除。多考虑村落的外在展示功能和验收考核的便利性,而忽视了每个村独有的特色。三是文化“硬件化”。在文化培育方面,以应付绩效考核为目标,重硬件投入,轻软实力培育;重数量,轻质量;重输入,轻参与。结果连年投入很大,但老百姓的参与度、认可度依然很低;各种文化基础设施建成以后,既没人用,也没人管,闲置浪费严重。四是文化“功利化”。一方面,对于本地文化的挖掘和培育缺乏耐心;另一方面,为了快速形成文化特色,不加选择植入外来文化。在这种情况下,当地村民的家园感和责任感普遍缺失,只能沦为旁观者。

文化本质上是一个地区生产生活方式的凝练和体现,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区之间密切的相互作用关系的产物。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之魂,要通过文化振兴帮助老百姓发现身边之美、家园之美、历史之美、未来之美,使文化融入他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又使他们的生产生活、互动交流、守望相助等成为新的文化。要让老百姓主动参与到文化振兴中,通过引导他们挖掘自身的文化,发现自身的美,乡村的美,构建百姓心中的家园感,从而更自觉自愿的投入乡村振兴的各项建设中。为此建议:

一是涵养乡村文化根基。文化需要挖掘保护和传承利用。对每个重点村落的老人开展口述史调查,梳理本地农村发展至今的各种故事,重绘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形成村落文化基础数据库。要让老百姓意识到自己有很多文化的东西,要让他们为自己的文化感到自豪。

二是促进乡村文化觉醒。文化需要提升凝练,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引入社会资本,推动成熟的传统文化培育、保护与旅游等产业发展相结合,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政府和外来的专家学者要发挥帮助引导老百姓文化觉醒,然后帮助引导他们行动起来,继而实现自我提升。

三是培育乡村文化主体。挖掘、培育、利用和传承、提升文化不能靠外来力量包揽,要依靠老百姓,发挥村民和村集体的作用,共同挖掘传统文化当中最让人骄傲的、最有特色的部分,探索重现这部分传统文化的机制和路径。

四是激发村民文化参与。文化振兴没有按部就班的金科玉律,要打破现有绩效考核的单一模式,探索鼓励百花齐放的多元路径,在精神层面上激励村民参与乡村文化实践。

五是鼓励乡村文化创新。鼓励农村地区的创新创业,并且将新时代农村人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振兴乡村的精神变成村落文化的一部分,与时俱进丰富农村文化内涵。

加强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建设

■雷鸣强(全国政协委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但是,当前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建设的民办占比仍然比较低,一些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自我造血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薄弱等。为进一步发挥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作用,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乡村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规范准入。制定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登记管理办法;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加大政府向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

二是简化审批。进一步简化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的审批手续,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审批发放准入执照。在审批监管中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是政策扶持。制定出台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涉及税收、信贷、融资、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刚性配套政策,形成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事业的扶持体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强化监督问责机制。

四是完善管理。进一步规范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的法人登记,引导完善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督导考评制度,推动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运行机制,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五是公平对待。在行业准入、资质评定、人员培训,以及文化交流、合作、奖励、政府政策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与国有文化场馆同等待遇。

六是强化保障。进一步把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建设纳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到各级政府考核内容。按各级财政年度总收入的一定比例,设立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等。

七是搭建平台。进一步搭建人才培养交流平台,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以文化志愿服务方式到乡村民办公益性图书馆(室)等文化场馆开展业务辅导。搭建宣传推广平台,加强宣传报道。

鼓励新乡贤兴办书院助力乡村振兴

■林 阳(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开明画院院长)

在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乡村振兴即将全面实施之际,文化建设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将凸显。有的偏远地区刚刚脱贫,有可能再次陷入贫困。它们共同的特点是,旅游资源并不缺乏,自然条件优越,但欠开发。其主要矛盾是教育资源不平衡,优秀人才匮乏。如何解决?国家办学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而民间书院可以作为补充教育。

目前国内一线大城市高端书院、高端大讲堂、读书沙龙很多,吸引了很多年轻人来听,对年轻一代的成长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二三线城市,这样的书院、大讲堂从数量到质量都有相当大的差距。鼓励民间建立书院类的文化机构,搭建传播思想、传播观念的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尤为重要。民间书院可以请全国各方面知名学者专家到地方讲课,或专题讲座,或文化沙龙。除了各种专业讲座外,还可以侧重讲人生,扶贫扶智,固本培源,通过成功者背后的故事激励青年一代,弥补传统教育的不足,提高本地区的文化素质。10~20年一定能看到积极的效果。书院的建立,将高端人士请进来,可以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书院可做百年,扶贫、扶智有可持续性,与传统的教育相互补充,对乡村振兴、提升贫困地区的人文素质,将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因此建议:一是地方民政部门,从政策上鼓励有德、有才、有声望的新乡贤回乡兴办书院,鼓励社会资金引入乡村文化建设中;二是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请民间书院承办,聘请来自各地的专家学者到基层讲学。

加强公版书出版管理

■魏玉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院长)

公版书是指作品的作者已经去世50年(美国等国家是70年)以上,已经不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国内外公版书的数量庞大,是人类在不同阶段创造的精神财富,也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公版书的出版,是文化资源再利用的重要方式,是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由于许多公版书受到国内外读者的喜爱,公版书也成为重要的出版资源,成为众多出版社竞相开发的领域。但是由于缺乏对公版书的统一管理与规划,公版书成为“唐僧肉”,导致出现许多问题:一是许多公版书重复出版,热门图书少则几个,多则几十个、上百个版本出版,浪费大量的编辑、印刷、纸张等资源,多种版本良莠不齐也不利于读者选择、阅读;二是部分图书编校、翻译质量不高,一些翻译图书粗制滥造,一些古籍点校不精、版本不佳,谬误流传; 三是冷门图书少有人关注,许多重要的图书难以与读者见面;四是对公版书的过度依赖,影响出版单位的创新动力。

为此,亟需加强对公版书的保护与管理,引导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建议:在国家出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公版书资源数据库,对国内和国外公版书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对出版公版书实行选题查重和数量调控,对重复出版数量较多的公版书进行限制,对填补空白的予以鼓励;按照出版社专业分工,规范公版书出版;建立公版书出版基金。向公版书出版者按照公版书资源使用情况收取一定的使用费用,用于资助对冷门公版书的出版,以及对公版书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项目。

乡村振兴要形成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

■韩文林(全国政协委员、青海省工商联副主席)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回归自然”“体验自然”为主的乡村旅游得到游客青睐。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赋予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使命。“十三五”以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累计完成投资870.76亿元,累计接待游客1.9亿人次,旅游收入2100亿元,游客数量和旅游收入实现年均两位数增长,拉动经济成效十分明显。

乡村旅游是一种更开放的旅游形态,它与乡村融合在一起,具有文化性、社会性、产业性的特点。目前乡村旅游市场普遍还存在供给和需求的不对等。所以,乡村振兴要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青海省文化旅游行业将坚持文旅赋能,服务大局大事,走出一条全新的、生态的、高质量的青海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子。

第一,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应注重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保护。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力度,同时,更要加大保护力度,以便保留各民族浓厚的民族风情、风土人情。让青海的农民吃上生态饭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旅游业被称为“无污染的绿色工业”,旅游带动的经济增长有目共睹。青海省还有一个特殊性:地处三江之源,是“中华水塔”,生态资源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二,加大民族地区特色旅游产业的投资力度和扶持力度。如果旅游扶贫只是考虑旅游消费而不能接入到特色产业,这种方式就极度依赖于假日经济,必须到周末或者寒暑假才能有客群,其他时间一样很萧条。如果把特色产业做一个接入,做农旅的融合或者发展当地的手工艺产业,或者导入其他优势产业,这种融合才会给当地带来更稳定的、均质化的发展。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投资力度,对于经济发展基础薄弱、产业结构调整缺乏资金的青海而言,仍需进一步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投资力度和扶持力度,推动旅游业提档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缩小数字鸿沟 三大路径赋能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

■刘忠斌(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研究馆员、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

近年来,国家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提档升级越来越重视。“十四五”时期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公共服务的期待和需求,必须加快数字化发展,缩小数字鸿沟,有效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亿万人民在共享数字化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

第一,问需于民,文化惠民。人民群众是公共文化服务的对象,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精神,坚持“问需于民”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文化惠民的重要手段。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的顶层设计。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倾听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心声。例如以网为媒,利用互联网向全社会广泛征求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三是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率。例如,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制作专题、开设专栏、宣传报道对外开放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具体地址及配备的功能等。

第二,数字赋能,创意驱动。伴随着科技的进步和数字化战略的广泛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需以“拓荒牛”精神不断挑战创新发展新高地。首先,科技打造“硬实力”。一方面,进一步加大投入,充分利用5G、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另一方面,借助科技的力量,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智慧化”建设。其次,数字赋能“软实力”。加强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建设。再次,创意驱动“生产力”。依托文化地域性特点,以创意为抓手,推动公共服务产品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同时加大对文化资源的创意开发。

第三,主动作为,提高效能。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之路永无止境,仍需以“老黄牛”之姿,躬身实践,主动作为。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夯基固本,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二是优化布局,做好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三是开辟新局,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与商业运作互惠合作模式。

用新技术让非遗焕发新风采

■齐 玫(全国人大代表、首都博物馆首席研究馆员)

“十四五”规划提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承载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在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在传承和利用上,结合社会发展的特点以及人们对相关文化的兴趣,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使文化享受更具有便捷、个性化、娱乐性的特点,使古老的艺术焕发出新时代的风采。当前,在非遗传承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建议:

第一,在顶层设计上更加重视非遗传承,加大宣传力度,让人们认识其重要价值和珍贵性。包括非遗传承人的匮乏,需要政府给予到位的扶持,通过优惠政策,吸引人才,使非遗项目能够传承有序,不至于流失。特别是有些非遗项目属于小众范围,应该认识到这一问题的客观性,采取适宜的方式和方法,使相关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还需要注意在非遗传承上处理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坚守保护第一的原则和底线。

第二,非遗传承法律先行,制定配套的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非遗传承的可行性、延续性以及实际效果。同时要将有关工作具体落实到位,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撑,使相关工作能够有序开展、推进。政府与社会合力,共同为非遗传承做出努力。

第三,合理利用非遗传承,结合非遗项目与人们生活关系,使非遗资源更多地融入人们生活,非遗文化和艺术成为滋养、愉悦人们精神的源泉,给人们的生活增添色彩。如优秀的传统音乐、舞蹈、文学、工艺品等,在蕴含深厚文化底蕴的同时,其载体、方式、技术等更加贴近时代风格、情趣,合理利用新技术手段,追求精致、高质量发展。让非遗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魅力,谱写出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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