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夫潜逃:战时北平底层妇女的生活与犯罪:1937-1949》一书出自美国历史学者、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东亚系中国近代历史与文化副教授马钊。
这本书以民国时期——包括日伪时期,以及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恢复统治时期的北平,所出现的离家出走的妇女为研究中心。书作者深入考察了刑事档案,展现这一时期北平社会底层女性背弃家庭、丈夫所进行的选择。
女性出走家庭的做法,在民国时期以及当下,被很多女性权利维护者强调认为是女性意识觉醒、女性权利声张的合理方式,甚至认为这代表着女性对于父权、夫权的根本反抗,由此摆脱了传统束缚。
事实上,女性出走家庭的做法,还曾经是很多投身革命的女性的积极做法——她们不愿做童养媳,或者接受包办婚姻,因而在光荣的革命道路上踏上了第一步。
但这本书所述的弃夫潜逃妻子的经历,却与女性权利维护者、女性革命者各自强调的意义事实上没有关系。
按照日伪和民国时期北平的大量刑事档案,当时的很多平民家庭租住在大杂院,建立起复杂的邻里关系,所以结成了密切的群体。女性在当时要找到进厂做工的稳定工作,当然是个奢望,所以人们更倾向于退而求其次,寻求做针线活等零散活儿。
无论文艺青年如何美化民国时期的上海、北平、天津等地的都市生活,实际上这些城市的女性尤其是已婚女性,很难获得工作机会,包括今天即便就业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同类条件的女性通常可以获得各类销售、家政等工作,或供职于餐饮店成为服务员。这些工作机会在20世纪30年代和40年代甚至并不广泛存在。
很显然,外包针线活这种工作,市场需求本来就低。当时的北平等城市,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很低,大量的家庭女性基本上是自行完成针线活,不需要将这种活计拿出家门。所以,当时的很多已婚底层女性所能获得的工作,其实就直接滑入到性能力、生育能力的交易。
正如我们通过这本书所展示的大量案例能看到的,确实存在部分底层女性是因为丈夫逼迫,不得已采取选择将性能力短期外租,或者被中长期包租,连同生育能力的外租。这背后的原因,其实与当时的经济和政治环境有关。在日伪时期和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北平的社会、经济发展非常迟缓,而且要从整体上服务、服从于战时经济、统制经济的管控需要,所以产业、市场都很萧条,粮食供给不足,物价反而很高。这种情况下,哪怕底层妇女的丈夫都非常努力地投入工作,所能赚取的钱财往往无法养活自己一家。
还有一种更为普遍的情况,那就是另一部分底层女性在性能力和生育能力对外放租过程中,占据主动地位,并且在这种交易过程中,发现了市场价值或者说供养能力更高的结婚对象。
如果自己不需要条件更佳的结婚对象的标准——那么这时在北平大杂院环境中建立起的女性社交网络就开始发挥作用了——将机会转让给其他女性,也就是同样处于婚姻关系的女性,作为介绍者的女性可以收取部分彩礼分成。
这种交易关系的存在,无疑极大地促进了当时北平等城市的女性弃夫潜逃现象的出现,以至于无论是日伪时期,还是国民政府治下,警察部门都经常接到事主报案,然后熟练地收集线索去围堵潜逃女性及其结交的新欢。
这样的弃夫潜逃,当然并不是追求独立地位。当然,有些权利主义者可能会提出,当时的女性如果要通过离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比较困难。尤其是男方向女方支付了可观彩礼,而妻子一旦提出离婚,按照例俗,则需至少退还部分彩礼,这对于女方意味着财产损失。如果女方潜逃,要是被丈夫报警后并抓到,大概率会被司法程序追究重婚罪;但如果没被抓到,丈夫其实是没有足够理据拿回已经支付过的彩礼的。
也就是说,弃夫潜逃很大程度上就成为了当时底层女性博弈彩礼,对赌丈夫和警察行动效率的一种方式,胜算其实很大。
底层女性弃夫潜逃,是因为选好了“下家”,也就是新的丈夫,会对其谎称自己是寡妇,然后索取彩礼。而且,如书作者所说,如果新的丈夫依然不能为她提供其想要的生活,就可能启动新一轮的潜逃,或者干脆回到之前的家庭。
有意思的是,当这些女性中的一小部分被丈夫和警察堵截,以重婚罪等罪名提起诉讼,往往会异口同声地举出恰当理由来为自己脱罪:
一是渲染自己是丈夫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哪怕丈夫挣钱再辛苦卖力,但因为挣不够自己生活的钱,所以就会持续予以控诉。当然,如果育有孩子,这类女性自我辩护时,往往会竭力避免提及自己单独抛下孩子潜逃,回避这方面的道德考量。
毕竟,道德绑架和诉诸可怜策略的成功,必须避免冲击性更大的道德因素和可怜对象进入语境。
二是抱怨城市物价暴涨,以及战争、军事占领等因素,使得她们不得不放下道德考量去追求吃饱饭的机会。
书作者的结论显然是意味深长的——“不能简单地理解底层妇女,视她们为男性剥削和家庭压迫的受害者,或者是政治动荡和经济危机等毁灭力量的受害者。从妇女策划弃夫潜逃到离乡出走等一系列行动中可以看出,她们往往以创造性的方式应对挑战。通过利用她们的性能力和生育能力,通过将个人利益与区域市场捆绑在一起……利用城市控制系统的漏洞,女性成功地在男性、婚姻、家庭和社区之间辗转生活”。
书名:《弃夫潜逃:战时北平底层妇女的生活与犯罪:1937-1949》
作者:(美)马钊
译者:孔祥文
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