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强省会时代的省域均衡发展如何可能?

郑渝川 | 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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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我国人口城镇化率为19%;而到了2020年底,这个数据已经更新为63.89%。城镇化、城市化发展的社会和经济意义重大,40多年的城镇化、城市化进程也切实起到了改善城乡生态,增进完善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但城镇化、城市化进程之快,也不免出现了各式各样的“城市病”。比如户籍制度改革的滞后,使得城市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尤其是面向非户籍人口的覆盖不足,房价高企、交通堵塞等问题也很突出。学术界对于城市规模的选择,一直有推崇大城市,以及推崇小城镇或中等城市的几类看法。尤其是欣赏小城镇、中等城市的学者,认为过度发展大城市将无助于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

新出版的《中国省域城市规模体系:多元测度、影响因素与均衡发展》,出自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曹飞。这本书详细梳理了国内外理论界有关城市规模的研究文献,从区域经济学、城市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等多学科出发,追溯了城市规模问题的历史由来,探讨了城市规模体系的理论逻辑与形成机理,用城市位序-规模、城市首位度、城市非均衡性等各项指标进行测度,对我国城市规模体系均衡发展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与2010年的普查结果比较,就显现出10年间全国人口分布出现了很大幅度的改变,人口越来越突出地趋向于省会城市。书中据此使用二城市指数(省域内,首位城市人口规模与第二位序城市的比值)、四城市指数(加入第三、第四位序城市人口规模进行比较)进行分析进行分析。二城市指数最高的是陕西(6.1295),而黑龙江、湖北、四川、湖南、吉林、浙江的指数在2-4之间,这都是这些省份强省会战略驱动下,人口加速集中于省会的直接显现。而从地域来看,西部地区二城市指数均值为2.6126,中部是2.3720,东部是1.5160。

而从省域城市土地规模体系的首位度分析出发,二城市指数较高的省区主要是陕西和四川,分别达到了7.3895和6.905,其他省份该指数均低于4。从省域城市经济规模体系的首位度分析来看,四川、陕西、湖北、山西的经济规模体系二城市指数指数到了9.6067、7.0939、6.8957、5.6577。这些很大程度上说明西部地区的省会对于区域具有压倒性的支配地位,因而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当承担起更为显著的带动。

值得一提的是,具有双核城市驱动特征的省区,比如山东、内蒙古、广东、辽宁、河北、福建,经济规模二城市指数基本在1左右,GDP首位城市往往还是非省会城市。双核城市驱动的省区,更可能因此形成带动省域内更广泛地区发展的城市群。

改用四城市指数进行衡量,包括人口规模体系、土地规模体系、经济规模体系,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区的该指数几乎重叠,“经-人”“地-人”“经-地”各项指标非常接近0,这说明这些省区的发展更为平衡。反过来,中西部地区的上述指数偏离程度较高,也印证了显著的发展不平衡。

《中国省域城市规模体系:多元测度、影响因素与均衡发展》这本书指出,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基础、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这意味着,不同地区在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承担不同的主体功能,且处于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所以需要采取差异化的城镇化措施,推动各地城镇化开发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城市规模体系不断优化。即如陕西、四川等省份,多年来因循“强省会”战略打造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今后需要相对合理、集约地发展,如前述,要更好地起到带动省域内其他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发展的功能;需要进一步优化发展格局,提升发展质量,增强与省域内其他地方的互补性、反哺性发展,大力缩小省域内不同区域的发展差距。尤其是对于东部地区转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西部省区要更为合理地推动布局到中等城市和县城,推动省会城市的产业布局优化、功能提升。

这本书也强调,提升县域城市化质量是实现城市规模体系均衡发展的根基,尤其是要通过增强县域产业功能来增强其吸纳本地就业的能力,并带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的优化。

《中国省域城市规模体系:多元测度、影响因素与均衡发展》

书名:《中国省域城市规模体系:多元测度、影响因素与均衡发展》

作者:曹飞

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日期: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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