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子围新作《苹果红了》(沈阳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2024年4月出版)一经问世,即引起读者关注和业界好评,专家们从多个角度阐释了其所具有的艺术价值、思想价值、社会价值。《苹果红了》以自改革开放到新时代40年的社会变迁为背景,以祖孙三代人的生活轨迹、奋斗历程为主线,以市场经济转型、新时代乡村振兴和代际差异、城乡变迁等为主要着墨点,绘就了巨变时代的社会图景和生活画卷。
阅读《苹果红了》,我的主要感受是,面对文学如何书写时代这一重大命题,津子围以新作交出了一份具有重要启示意义的答卷。歌德说:“时代是我的财富,时代是我的田园!”文学是时代的产物,书写时代是作家的重要使命。古往今来,伟大的时代、发生巨变的时代总会呼唤与之相匹配的优秀文学作品的出现。与此同时,作家们也会以他们的探索与实践,在不同程度上回应这种呼唤。我以为,津子围的《苹果红了》可视为中国当代作家回应时代呼唤的优秀作品之一。他以自己的观察、思考和富有思想性、文学性的写作模式,解答了文学如何书写时代的问题。其主要特色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现实与历史的交响中书写时代,凸显强烈的现实感与历史感。津子围的创作,一直坚持将写作的触角同时伸向广阔的社会生活和历史的深处,使作品拥有开阔的文学视野和深广的现实内容、历史内容,时代生活的广度和历史的张力也随之得到增强。过去的40年,是中国城乡发生巨变的时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均发生了深刻变革。《苹果红了》表现的社会生活,跨越辽南地区的城市与乡村,涉及到社会发展中的农业、工业、商业、教育、医疗等诸多重要领域的问题。有正面描写,有侧面反映,有重点聚焦的问题,也有虚化处理的问题,尤其重点关注了市场经济转型、新时代乡村振兴等重大事件和城乡变迁、代际差异、数字化等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问题。在叙事中,他以当下为原点,根据推进情节、表现人物性格、深化主旨的需要,在历史的隧道中穿梭往复,不时地回溯过往的生活和人物的人生经历、生命体验,使历史与现实或产生反差或出现重合,形成了较大的张力,使作品充满了强烈的历史感和现实感。
二是表现与哲思并重,力求更加深刻、集中地揭示时代、社会和生活的本质。《苹果红了》,既以丰富、独特的文学手法表现了巨变时代的社会生活,又以充满智慧的、潜藏着思想的思索,解读、诠释了时代生活。时代发展带来的社会生活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物质、制度和精神三个层面。津子围的书写,不但表现了三个层面的变化,也有着属于自己的观察和思考。他围绕新旧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活态度、社会运行方式之间的拒斥、碰撞、接纳、交融,深刻地解读、诠释了产生变化的时代因素、社会因素、人的因素和人们如何面对变化等深层次问题,深化了我们对时代、社会和生活本质的认识。同样可圈可点的是,这种解读、诠释,既无直接的分析,也无直白的评判与议论,而是使思想以文学的方式进入了作品。他巧妙地将思想因子融于情节、形象、心理等文学因子中,体现了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思想进入文本的真正方式。阅读《苹果红了》,我们既欣赏到了有思想的文学,也品味到了融入文学中的思想。
三是以小人物、小环境、小物象表现大时代、大背景、大主题,形象而又准确地反映了时代的特征。津子围使用了他擅长的写作手法,以小切口切入,将小人物、小物像置于小环境中开启叙事,并一步步地引领读者走进丰富、广阔的社会生活,走进波澜壮阔的历史洪流和时代巨变中。书中的主要人物,第一代是乡进城的老工人、老劳模刘宝贵,第二代是他的四个子女,分别是工人、幼儿教师、银行职员和自由职业者,第三代是刘宝贵的外孙女雪芳,她是靠家里东挪西借、自己勤工俭学完成学业的生物学博士,是到农村种苹果的创业者。祖孙三代和他们的家人、亲戚、恋人、邻居、朋友、同学、同事等,都是普通人,是“小人物”。但在作者的笔下,他们不是一般的“小人物”,而是具有代表性的“小人物”。他们身上有着属于时代的精神特质,他们的人生轨迹和命运遭际,在市场经济转型和新时代乡村振兴中的奋斗经历,折射出时代发展历程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他们的人生态度、生存状态,带有鲜明的时代印记。《苹果红了》中的故事,多发生在两个场景中,一是刘宝贵居住的城市中的南山街甲57号小洋楼,另一个是他的老家山顶村。相对于广阔的中国城乡社会,作者设置的显然是小环境。津子围笔下的小环境具有极强的典型性,因为中国人的根就扎在一个个小小的村庄和社区,它们分别是中国乡村和城市的缩影,承载着城乡发展史和变迁史,构成了深远而又宏阔的时代背景。普普通通的苹果,在书中贯穿始终。一般看来,它是一个小物象,但在津子围的书写中,苹果显然又是一个意象化的存在,它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强烈的象征性。小小的苹果,寄托着人们对丰富物质生活和美好精神生活的向往。“苹果红了”——实现生活富裕和精神富足,既是人们的祈盼,也是时代的呼唤。
出版社:沈阳出版社 作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4月
定价:68.00元
国际标准书号:
ISBN 978-7-5716-3686-9
供稿人:张丽霞
初审:戴佳运
复审:陈 麟
终审:张维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