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近两年,网络小说改编成影视,已然是影视行业的一种趋势。这原本对观众、原著作者和影视制作投资方来说,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但是由于有一些改编后的影视作品对原著改动较大,有的编剧甚至只是借助了一个故事架构,整个电影与原著其实已经没什么关系。还有的改编电影选角不当,演员的气质跟原著的描述无法吻合,引发了原著迷的强烈抵触,在社交平台上,口水满天飞,意见一大堆,认为是毁了他们心目中的经典,毁了他们的青春记忆。对于一些没有看过原著的观众,可能由于影视剧制作操之过急,对影视作品没有留下深刻印象,从而对原著也更加不感兴趣。所以,一些作家和读者认为,粗糙而盲目的影视改编,往往让文学作品的后期收益和口碑都严重下降,对原著其实是一种损害。
据资料统计,自电影问世以来,70%以上的电影都是改编自文学原著,其中主要是改编自小说。欧美每年平均拍摄1000部电影,电影的故事来源主要是经典小说、通俗小说甚至是游戏。今天的作家所享受的版权合同待遇之高,如果让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等这些上个世纪的作家知道的话,会羡慕不已的。可以说,比较有成就的现当代作家中,没有向影视界卖过作品版权的已经不多了。但是小说与电影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他们对观众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小说可以注重思想性,写很抽象的东西,也可以只拥有小圈子的读者。即使一本畅销小说的读者可达数百万,但一部电影如果只有数百万观众,则认为是不成功之作。电影和电视剧必须符合大众审美,赢得大众的喜爱,赢取巨量的观众。另一方面,由于电影的时间限制,一部长篇小说的内容在短短的一两个小时内用视觉形象表现出来,必然要删减小说的各种细节,在复杂性、模糊性、语言质感上电影肯定比不过小说。
虽然电影的改编要更加迎合大众的审美情趣,但是也不能粗制滥造。好的影视改编会让电影本身成为经典永恒,而没读过原著的观众会买来小说细细品读,甚至关注这位作家所有的作品,成为这位作家的忠实粉丝。读者通过阅读小说,体味文学作品带来的另一种享受,对原著的销售是一个大大的促进,对大众阅读品位的提升也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比如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与电影《乱世佳人》、马里奥·普佐的《教父》、斯蒂芬·金的《肖申克的救赎》、J.R.R.托尔金的《魔戒》、J·K·罗琳的《哈利·波特》都是非常成功的原著与电影改编。电影是原著最浪漫的导读者,但愿那些百看不厌的小说都能变成永远无法超越的经典电影,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伴随我们的心灵一路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