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金融中心的区域变迁
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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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金融业的早期典型形态是钱业,钱庄、银号、票号等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直至20世纪40年代末,这些旧式金融机构在一些地区的金融市场上仍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代表中国金融业近代化趋向的则是以银行为主体的新式金融机构,包括证券交易所、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各城市之间金融地位的比较,主要有以下几项指标:(1)新式金融机构的数目(包括总行及外地总行在本埠的分支行);(2)营运资金总额(以实收资本为主,还包括公积金、存款、发行或领用兑换券之准备金等);(3)可比业务总额(存款、放款、汇款、发行兑换券、证券买卖、金银外汇买卖等);(4)本埠总行在外地分支机构的数目及分布范围,这些分支机构在人事任免、营业方针、营运资金调拨等方面均由总行决定,其主要业务指标统计入总行的业务总额。

在近代中国的各个时期,各地区都有自己的金融中心,地区性的金融中心也会发生变迁,如20世纪30年代东北的金融中心从大连北移至长春。本文所研究的,则是20世纪上半叶全国性金融中心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变迁,这一变迁的基本轨迹是:上海→北京与天津→上海→重庆→上海。这种变迁在世界近现代金融发展史上是极为罕见的。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中心既有位于首都的(如英国的伦敦、法国的巴黎、日本的东京等),也有位于其他城市的(如美国的纽约、德国的法兰克福、瑞士的苏黎世等),但一经形成、确立后,便不复有重大的区域间变迁。本文着重论述导致中国全国性金融中心数度变迁的原因,兼及金融中心变迁所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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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金融史十讲

作者:吴景平 著

出版日期:2019年7月

定价:68元

最早成为近代中国金融中心的上海,起初只是江浙地区若干个钱业市场之一;1843年开埠后,上海很快取代广州,成为全国最大的外贸口岸,进而又成为全国最大的内贸口岸。贸易地位的上升,直接导致了19世纪下半叶上海金融地位的崛起。自1847年英商丽如银行在上海设分行后,上海外商银行迅速增加,到1911年已达27家。同期其他地区性金融中心城市的外商银行数为:汉口19家、天津8家、广州7家参见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1934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金融历史研究室编:《近代中国的金融市场》,中国金融出版社1989年版。。另外,1891年成立的西商上海股份公所(1904年改组易名上海众业公所),则是中国最早的证券交易所。1897年5月,第一家由中国人自办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开业,此后几年里,又有信成、四明、裕商等银行设立。这些华商银行大都有纸币发行权,并在外埠设有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至辛亥年前夕,上海华洋银行的业务范围已超出长江下游各省,辐射到华北、华南和华中的若干地区。显然,经过开埠后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上海的金融业不仅具有地区性,而且已有全国性的地位。

可是,20世纪初清政府为摆脱财政困境所采取的设立国家银行的措施,使北京迅速具有了其他地区无法达到的金融地位和影响。1905年户部银行在北京设立,独享国家银行的基本特权,如代理国库、铸造国币、发行公私场合一律通用的纸币、平准市面币值、发行并经理公债等。户部银行开办之初,股本为库平银400万两。至1908年改为大清银行后,股本总额增至1000万两(官商各半),居国内各华资银行之首。该行最初在天津、上海设分行,后陆续在汉口、济南、奉天、太原、西安、重庆、昆明等20余个大城市增设分行,在乌里雅苏台、成都、九江、香港、汕头、厦门、青岛、吉林等地设立了30多个分号。其分支机构之多、分布地域之广,为当时国内其他华洋银行所远远不及。至辛亥年前夕,大清银行无疑是国内最大的一家新式银行。此外,清政府邮传部所办的交通银行也于1908年在北京正式开业。该行股本为500万两(其中官股200万两),除经办轮、路、电、邮四政所属各局所的存款、汇兑、拆借等业务外,还承做普通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在资力和业务总额方面,交通银行是仅次于大清银行的第二大银行。1910年,另一家官办银行——北洋保商银行,也在北京成立开业。

主要由于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在北京的设立,也因为金融业较发达的天津同北京有着地理上和其他方面的最密切的联系,北京—天津这一华北金融中心的影响迅速扩大,并在相当程度上超出了上海。

民国元年(1912),随着南京临时政府将原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上海曾有过成为全国最大的金融中心的历史性机遇。1912年2月5日,中国银行在上海开业,发行了面额为1元和10元的银元兑换券,并开始发行公债和收兑南京临时政府财政部发行的军用票。另外,南京临时政府还打算在上海与南京设立若干家专业银行,其中的海外汇业银行决定“设总行于上海”《海外汇业银行则例》,《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419页。,中华惠工银行则“总行设于都城”《中华惠工银行则例》,《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二辑,第441页。。兴农、农业、殖边三行之总行设于何处,各行《则例》中未明确规定,但是,南京临时政府使全国金融中心南移的意图,却是十分清楚的。

由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不久便匆匆收场,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金融中心的历史性机遇很快消逝了。袁世凯政府不承认设在上海的中国银行是国家银行,另行在北京成立大清银行清理处和中国银行筹备处。1912年8月,中国银行总行在北京开业(上海中国银行则改称分行),次年4月经参议院议决通过的《中国银行则例》明确规定:“中国银行设总行于中央政府所在地。”《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第160页。此外,辛亥革命爆发后一度停业的交通银行,经整理后于1912年5月在北京复业,其总行设于北京同上书,第174页。。

北洋政府的财政金融政策,与北方金融机构联系密切,由此产生的大量金融业务也主要集中于华北。在北洋政府的扶植下,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取得了中央银行的地位及相应特权,其实力也有了极大增长。如中国银行1913年股本总额定为6000万元,先招股1000万元。至1917年,北洋政府拨足官股500万元,从1921年起北洋政府财政部开始以该行股票抵押借款,至1924年官股仅存5万元《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一),档案出版社1991年版,第87—88页。。即便如此,中国银行的股本总额仍从1920年底的1228余万元,增加到1924年底的1976余万元《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三),第1913、1916页。。交通银行的股本总额,也由清末的600万两增加到北洋初期的1000万两。另外,北京、天津还增设了许多商业银行,其中最著名的是盐业、金城、大陆三家银行,与中南银行合称北四行,这也是当时国内最大的区域性金融集团。据统计,1923年有23家华资银行的总行设在北京,天津则有40家华资银行(包括分行)《全国银行年鉴》(1936年),第S2—S8页、K125页。。几年后,金融界人士曾这样谈到北洋时期南北金融中心地位变迁的原因:“上海为我国第一大埠,第一银行之成立所在地,独得风气之先,俨然为我国金融之中心,固无论矣。惟北平并非商场,徒以政府所在之首都,因承揽政府公债借款等业务之关系,遂为一部分银行之发源地。”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编:《全国银行年鉴》(1934年),第A6—A7页。据统计,从1912年到1926年,北洋政府公开发行内债总额867792228元,实际发行额达612062708元;另有各种国库证券、盐余借款、短期借款和垫款共172464454.22元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资料》,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0—11页。。这些内债和借垫款大部分由北京、天津的银行业承销和借垫,政府的财政性金融业务及相应的高额收益,成为刺激北京与天津金融业迅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这里还要提一下1918年6月正式开业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它是中国第一家经中央政府批准的华资证券交易所,起初主要买卖中国、交通两行的京钞。至1922年,滥发的京钞基本被消纳后,北洋政府的各种公债库券便成为主要标的物。证券交易所的设立使北京骤增了20多家银号,金融业务总额也有所增加。

北洋政府时期,上海金融市场本身也有较大发展。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明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兴业银行等将总行设立于上海,业务有较大发展。以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为例,从1915年底到1926年底,该行存款从576784元增至32440368元,放款从510513元增至19194822元,分别增加55.24倍和36.6倍《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8页。。另外,不仅原有的拆借市场、外汇市场、内汇市场有相当程度发展,还正式形成了黄金市场、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特别是上海证券物品、华商证券、华商纱布、上海金业、机制面粉、杂粮油饼等6家交易所和中央、通易2家信托公司,对周边地区有较大影响。当然,就整体而言,北洋时期上海金融业的地位和影响尚逊于京津金融业。从当时在上海和京津金融业各居主要地位的几家银行的资产额和存放款业务来比较:1926年,上海的南三行(上海商业储蓄、浙江兴业、浙江实业)再加上中国通商银行和四明银行,资产总额为14229.8万元,存款总额为10160.4万元,放款总额为9299.3万元;而同年北四行资产总额则为18100.3万元,存款总额为14307.5万元,放款总额为14435.2万元据《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史料》第265页所载数字统计。。如果再考虑到设在北京的中国、交通两行的资本额和业务额以中国银行为例,该行1926年资产总额546054961元,存款总额328481010元,放款总额311344695元。引自《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三)第1962页。,北京、天津的金融地位高于上海,已是十分明显的了。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采取了把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适当分离,把上海发展为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的方针,推行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首先,设国家银行——中央银行于上海。1927年4月初,当宋子文以武汉国民政府财政部长的身份来上海接收江浙财政时,便确定在上海筹设中央银行,并已选定外滩15号原道胜银行旧址为中央银行行址。后来宁汉对峙、蒋介石下野,国民党内部对中央银行是否设在上海意见分歧。1927年10月22日(孙科时任财政部长),南京政府颁布《中央银行条例》,称“中央银行设总行于国都或上海”《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第520、529页。,便是这种歧见的体现。但是,1927年底蒋介石重新上台、次年初宋子文出任财政部长后,最终决定把中央银行设于上海。1928年10月5日重新颁布的《中央银行条例》明确规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由国民政府设置经营之”;“中央银行设于上海,其分支行得于各地设置之”《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第520、529页。。1928年11月1日,中央银行在上海正式设立。而作为中央政府所在地的南京仅设中央银行分行。

其次,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的总管理处和总行从北京南移至上海,并增加官股,指派官股董事监事,分别改组为国民政府特许之国际汇兑银行和发展全国实业之银行。1928年10月26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国银行条例》和11月16日颁布的《交通银行条例》,分别规定两行“设总行于上海”同上书,第539、553页。。

应当指出,南京国民政府将中国、交通二行中枢机构南迁不少著述把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北京迁至上海的时间记为1927年,如《辞海》“中国银行”条、前引《中国近代金融史》第162页。根据1927年与1928年各期《银行周报》所登关于中国银行总分支机构所在地之广告、《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三)所载题为《廿四年三月前组织概况》之文件,应为1928年。,旨在加强对这两家大银行的控制。但就中、交二行本身而言,也有南迁的必要性。南京政府成立和北京政府覆亡,标志着中国政治中心的南移已成定局。中、交二行中枢机构如果不相应南迁,就意味着可能失去与中央政权直接相关的那部分金融业务。至于同工商业相关的金融业务,南北两地间的差别更是十分明显的。中国银行1928年份的营业报告写道:“北平入春以来,因南北军事未经解决,交通又复阻滞,以致银根枯窘,各业均受影响,倒闭时有所闻,迨至首都南迁,市面更形萧条……”“(上海)本年春初,时局尚在军事进展之中,各业咸具戒心,市面因之停顿,迨至夏间,兵戎既戢,交通恢复,商业始呈活泼之象,金融亦渐宽舒。”《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三),第1979、1975页。交通银行则于1928年10月间宣布:该行“总管理处,原在北平,兹因国都设宁后,内务公务,诸多不便,特将北平总管理处迁入沪行。此后对外一应公务,均由沪行总管理处办理”《银行周报》第12卷第40期,1928年10月16日。。嗣复宣称:“北京原非商战之地,十数年来,沧桑几变……虽一般金融界渐注意于工商事业,究未能尽量发挥。本年中央财政,市面金融,上下交困,殆臻极点。银行业务,直接受其影响,应付困难,不言而喻……上海为我国最大商埠,实南北金融界之中心。”《银行周报》第12卷第46期,1928年11月27日。1928年11月17日和24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分别召开股东大会,修订章程,将总行设于上海。

中交两行是当时实力最强、业务辐射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银行。它们的中枢机构从北平迁至上海,是全国金融中心南移过程中最具决定性意义的因素,也是上海成为全国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的最显著标志。

中交二行中枢机构迁沪,又成为以后几年里北方多家银行南迁的先声。如:1930年,中孚银行和中国实业银行自津移沪,1931年,新华商业银行与中国农工银行由北平迁往上海;1933年,东莱银行从天津搬至上海,该行系1926年自青岛迁天津。1935年和1936年,北四行中影响甚巨、在北方根基颇深的盐业、金城二行的总行,也分别从北平、天津移至上海。当时,金城银行总经理周作民曾谈到迁沪的缘由:“本行总行原设天津,其时趋向所集,在北方,平津相近,一切自易处理。年来形势既异,而经济及金融重心,益觉专集于上海矣。京沪密迩,亦有相为呼应之势,同业中已先有将总行迁沪者,本行似难再缓。”《金城银行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41页。至1937年抗战爆发前夕,天津尚有8家银行总行,即河北省银行、天津市民银行和大生、大陆、中原、裕津、殖业、边业等行,其中仅大陆银行够得上是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北平则只有北洋保商银行为总办事处、北平市银行和北平农工银行为总行,另外56家为分支行或办事处《全国银行年鉴》(1936年),第K125、K156页。。虽然时人称北平“尚不失为一金融中心”,但就新式银行而言,北平只具有地区性的金融中心地位了。

从20世纪20年代末起,南京国民政府还陆续在上海设立了一些重要的非银行性金融中枢机构,如中央造币厂、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国建设银公司、中央信托局、中央储蓄会。这类机构的设立,也加强了上海在全国的金融中心地位。

从1927年至1936年底,南京国民政府共发行各种公债库券约26亿元详见《旧中国公债史资料》附录“旧中国的公债统计表”。,远远超过了北洋政府的内债总额。这些巨额公债库券主要由上海的大银行承销。这不仅使银行界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也使以公债库券为主要标的物的上海证券市场成为全国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市场。1927年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成交额约达2.4亿元,1928年约达3.8亿元,1929年约为14.2亿元。1933年6月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的证券部并入华商证券交易所后,次年交易额便达47.7亿元洪葭管、张玉凤:《近代上海金融市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68页。,不仅在全国而且在远东也是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与此相对应的是,北洋政府时期曾经盛极一时的北京证券交易所急剧衰落,至30年代初不得不改以物品交易为主。

以下数字可以反映出20年代末至抗战爆发前夕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发展概况。

据1937年的《全国银行年鉴》统计,上海有54家银行总行(全国共164家)、128家分支行(全国共1627家),均居全国各大城市之首。中央、中国、交通、中国农民4家政府银行的总行都在上海,实收资本总额达1.675亿元,在全国各地有491个分支机构;该四行放款总额为19.139亿元,占全国各银行放款总额的55.2%;四行存款总额为26.764亿元,占全国各银行存款总额的58.8%。全国73家的商业银行中,有36家总行设于上海,其实收资本总额达6210万元,占全国商业银行实收资本总额的74.6%;上海36家商业银行在各地共有278个分支机构,占全国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总数的68.1%。

上海共有27家外商银行,而国内其他主要城市外商银行数为:香港17家、天津14家、北平10家、汉口10家、大连7家、广州7家、青岛6家。

另外,当时国内5家跨地区性的储蓄会(局),即中央、四行、四明、万国和邮储,其总会、总局都设在上海。国内12家信托公司,有10家设总公司于上海,如中央、中一、中国、生大等。国内最著名的保险公司也大多设总公司于上海,如中国、太平、宝丰、安平、泰山、天一、兴华等保险公司。

又据1935年币制改革前夕的统计,上海各银行发行的钞票流通总额达3.8亿余元,流通地域最广,主要在华北通用的津钞居第二位,流通总额约为5000万元《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二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1、234页。。另外,从30年代初起,上海便成为全国最重要的现银集中地和分配地,是最大的现银调剂中心。根据1935年底的统计,当年北平移入现银1200万元,无现银移出;天津移入现银1690余万元,移出820多万元;上海则移入现银4618万元外加396万两;移出5450万元,外加2251万两和7980根厂条(每条合1000元)。1935年底,上海中外金融机构共存银27560.2万元,其中华商机构存银共计23944.3万元《全国银行年鉴》(1936年),第K155、K161、K171页,S158页。。当时客观上已形成如下的现银流向:各埠剩余的现银,主要输往上海;各埠缺乏现银时,亦主要由上海调运。即使实行法币政策后,上海仍是全国最大的通货调剂中心。

应当指出,同北洋政府时期相比,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37年)南北金融中心地位的变迁有着不同的特点。在北洋政府时期,虽然因北京、天津金融业的迅速发展,上海的金融地位相对下降了,不过就上海本身而言,其金融业还是有较大的发展。但是,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北平与天津的金融地位不仅在相对意义上而且在绝对意义上,都是下降的,这一点尤以北平为甚。导致这种差别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辛亥年前,上海的金融业主要以内外贸易为基础,因而本身发展基本不受政治中心变化的影响;而北京的金融业在北洋政府时期的发展主要是财政因素使然(天津在相当程度上也如此),所以,一旦政治中心南移,金融业自然直接受到影响。国内金融界曾有如下评议:“自国都南迁后,北平商业,一落千丈,而银行业务,遂亦连带遭受打击;加之中国、交通二银行之总行亦迁往上海,北平银行业遂失重心所在”;天津银行业也是“一度衰颓,倒闭甚多……各行营业中心点,莫不猬集沪滨”《全国银行年鉴》(1936年),第K156、K125页。。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中期,上海的全国金融中心地位的强化、发展,与平津金融地位的相对下降乃至绝对萎缩,大体上是逐步进行的。

1937年至1945年的中日战争,又使中国的金融中心出现了上海与重庆之间的东西向迁移。

1937年的八一三战事,严重地影响了上海金融业和金融市场。上海银钱业不得不于8月13日至16日连续休业四天,这在民元以来上海金融史上还是第一次。财政部于8月15日公布的《非常时期安定金融办法》,虽然旨在通过限制提存来节制资金外流,但也给正常的金融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便。此外,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和金业交易所即奉令停业。至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租界被占领,西商众业公所亦告中止。

中日战争对上海外汇市场虽然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其影响程度和作用方式,却有别于证券市场和黄金市场。当时国民政府必须维持法币稳定,而法币系采用外汇汇兑本位制,法币的稳定是以其汇率的稳定为基础的。在战争环境下,官方证券市场和黄金市场的稳定,既无可能性,又无必要性。但是,国民政府力图要稳定上海外汇市场,为此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甚至付出了重大代价。最初,国民政府大体上维持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的办法。1938年3月起,开始对外汇买卖实行管制,由上海的中央银行分行和香港的中央银行通讯处收受承转购汇申报书,再经中央银行总行核准后,方得以官价售买。为了维持上海、香港两地的法币汇率,国民政府先于1939年3月同英国共同设立1000万英镑的平准基金;1941年4月,中英达成第二次平准基金1000万英镑;同时中美之间共同设立总额为7000万美元的平准基金。第二次中英平准基金与中美平准基金,又合并为统一的中英美平准基金。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和香港的法币外汇市场均告结束;中英美平准基金委员会和国民政府财政部外汇管理委员会所在地重庆,成为中国大后方唯一进行外汇决策及操作的城市。

中日战争爆发后,中国金融中心西移的最显著的标志,便是原先汇集于上海的大银行中枢机构迁往战时陪都重庆。

国民政府最初试图维持上海的金融中心地位。八一三战事爆发后,国民政府于当月便在上海设立了中中交农四行联合贴放委员会和联合办事处。其目的不仅在于稳定上海金融,还试图强化上海在调剂内地金融方面的中心作用。11月上海失守,国民政府旋即迁往重庆,作为政府金融机构的中中交农四行、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央信托局随政府西迁,各机构的总行、总管理处和总局,以及四联办事处(后改为实体性的四联总处),均辗转迁往重庆,中中交农四行在上海的各分支机构只能勉强维持市面。1941年1月伪中央储备银行设立后,重庆方面与汪伪在上海的“金融恐怖战”越演越烈,上海的四行职员一度人人自危。各行一度暂停营业。在此情况下,在重庆的四联总处决定对上海四行机构和业务采取收缩方针四联总处理事会决议(1941年3月26日),重庆市档案馆、重庆市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合编:《四联总处史料》(上),档案出版社1993年版,第448页。。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租界局势逆转,重庆当局遂决定在上海的四行机构一律停业。

除了四行二局等政府金融中枢机构自上海撤往重庆外,其他商业性金融机构当时也纷纷西迁。这种大迁移的主要原因,在于上海与西南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金融界人士当时便指出:“全国金融向以上海为领导,战后不仅贸易额惨落,各种押款亦无从料理,金融殊感出路困难,同时政府西迁之后,贸易重心移转西南,于是西南各省之金融事业,顿觉繁盛……各银行既感沦陷区之无业可营,港沪租借地之范围狭小,惟有将其游资散之于农村,爰于抗战之初,即有若干银行随政府内迁,在川、湘、粤、桂、滇、黔各省等设分支行,入后纷至沓来。”据统计,至1938年7月底,有关各省的银行数目(包括总分支行)分别为:广东81所,广西48所,湖南50所,贵州4所,云南者11所,四川则有128所,金融界公认:“西南之金融中心为重庆。”《金城银行史料》,第684—685页。

重庆发展为战时中国的金融中心,并非偶然。它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较发达的工商实业。重庆原先的金融业便较发达。1935年,重庆有15家银行,其中四川省银行、重庆银行和聚兴诚、四川商业、川盐、川康殖业等9家为总行,其业务辐射范围遍及四川全省,有的银行与外省也有较多的业务往来。据统计,1935年重庆金融机构移入现款总额达1140余万元,移出达2500余万元,汇出入总额中一半以上是与包括上海在内的外埠之间进行的《全国银行年鉴》(1936年),第K249、K266页。。这一现金融通规模,不仅在西南各省中首屈一指,也超出了同期天津的水平。抗日战争爆发后,重庆已成为内迁工矿业的最大的集聚地。对于上海和其他沦陷区金融机构而言,重庆不仅仅是国统区的政治中心,也是最大的经济中心和有利的投资场所,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据统计,至1945年8月底,重庆有政府金融机构、地方银行和商业银行共94家,另有银公司、银号、钱庄及信托公司等24家,外商银行2家引自《民国经济史》(上册),银行周报社1948年版,第34页。。毫无疑问,重庆是国统区资金融通与划拨的中心,是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

应当指出,对于大型商业银行中枢机构自沪迁渝的问题,国民政府十分重视,并且采取了相应措施。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便催促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重庆设立“总经理驻渝办事处”;1944年5月,又促使该行以在渝股东名义,宣布将原“总经理驻渝办事处”改组为总行吴经砚:《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历史概述》,引自《陈光甫与上海银行》,中国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32—34页。。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不久,金城银行董事长兼总经理周作民在港被日方拘留,该行在渝董事吴鼎昌、钱永铭及监察人范锐函报改组机构,国民政府财政部当即核准,由吴鼎昌等人代行金城银行董事会、董事长和监察人的职权,另由金城重庆管辖行的经理戴自牧代理总经理职务,以此削减当时仍在上海的金城银行总管理处的职权。至1944年4月,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的规定,金城银行总经理处宣布在重庆成立,下设西南、西北、东南三个管辖行,形成了与在上海的金城银行总管理处对峙的局面《金城银行史料》,第691、694页。。

再从上海金融业的情况来看。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租界这一特殊的经营环境已不复存在。除了中中交农四行的分支机构全部撤出之外,英美等国在沪银行也被勒令清理停业;再加上不少商业性金融中枢机构西撤,以往在上海乃至全国金融业中居主导地位的那些金融机构,已在上海地区消失。从上海金融市场来看,继证券交易所和金业交易所停闭之后,法币的外汇市场也终止了,法币被禁止流通,国民政府对上海金融市场已不复有直接的控制和影响。与此相应,上海对以西南、西北国统区为主的法币流通区域的金融辐射作用,上海以往所处的全国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地位,也就不复存在了。

1945年抗日战争结束后,随着中国政治和经济中心自西南向东南地区的复归,上海作为全国最大、最重要的金融中心的地位,也迅速得以恢复和发展。除了日伪各金融机构被接收外,193家华商银行经过整肃,不久便有73家被允准继续复业。原先西迁的官方金融机构和其他商业银行,纷纷迁回上海复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停业的英美等外资银行,也陆续重返上海。根据当时中央银行稽核处的调查统计,至1946年11月底,上海共有507家金融机构,居全国各城市之首。其他拥有百家以上金融机构的城市依次为:天津(209家)、重庆(206家)、广州(155家)、汉口(141家)、北平(117家)、南京(111家)、西安(105家)。上海有15家外商银行,这一数目虽低于战前,但仍居全国各城市之冠朱斯煌:《民元来我国之银行业》,《民国经济史》(上册),第42—43页。。1946年9月开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是当时全国唯一公开的证券市场天津证券交易所曾于1948年2月开业,但同年8月即停业。;其主要上市证券也由抗战前的政府公债转为本国企业股票,因而由单一的财政市场转变为以资本市场为主、财政市场为辅的典型证券市场。另外,从1946年起,上海还是国内唯一的黄金公开市场和最大的外汇公开市场。不过,至上海解放前夕,由于长时期的恶性通货膨胀和国民党统治区社会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整个金融业处于混乱、无序状态,上海金融市场的社会功用和地位已急剧下降。

20世纪上半叶中国金融中心在不同区域间的多次变迁,是旧中国中央政权直接控制新式金融机构和主要金融业务的结果。

在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体系中,由国家政权掌握的中央银行和由金融资产阶级控制的商业银行,在资本构成、人事、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等方面,都有着明确的区别。国有化的中央银行独占货币发行权,并对整个金融业实行宏观调控,但不得经营商业银行的业务;某些国家的中央银行的前身可能是私人银行(如英国的英格兰银行)或官商合资银行(如法国的法兰西银行),但只有在完成资本和机制国有化并放弃商业银行业务之后,才能真正取得中央银行的地位。商业银行一般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其业务并不受国家政权的直接干预。

旧中国的情况则不同。一方面,政府银行本身既具有中央银行的地位又经营普通商业银行的业务,晚清与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国银行(前身系户部银行、大清银行)、交通银行是如此,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中央银行更是如此。从20世纪30年代初开始,学者们多次提出应使中央银行真正成为“银行之银行”,就必须在独占发行权的同时放弃普通银行业务,政客们也曾承诺考虑实施,但始终没有兑现。而1934年中央银行增资到1亿元和1935年对中国、交通两行的第二次增资,使政府银行的资产和业务范围都远远超出其他银行。

另一方面,旧中国政府又力图直接控制地位重要的商业银行,其中尤以南京国民政府为甚。如1928年和1935年两次对中国、交通两行增资改组,最终使两行官股分别达到50%和60%《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第590、593页。;又如继1931年以加入官股方式控制新华银行之后,在1935年先后接管面临困境的中国实业、四明和中国通商三家银行并改为官商合办,至1937年2月该三行的官股都占85%以上,董事长和总经理均由官董担任《银行周报》第20卷第10期,1936年3月17日。。对于北四行、南三行等暂时不能直接加入官股的商业银行,则采用另一种形式的人事参与,即把这些银行的主要决策者,如吴鼎昌、周作民、陈光甫等人,拉入政府银行董事会乃至畀以官职,使他们的利益直接与国家政权系缚在一起。由于主要商业银行也直接或间接受制于中央政府,失去了独立地位,金融中心随政治中心的变化而迁移,自是势在必行了。

应当指出,同商业资本家和工业资本家相比,中国金融业资本家是中国资产阶级中最年轻的阶层。事实上,直到20世纪初随着一批新式银行相继开业,近代意义上的中国借贷资本才有了相对独立的形态,中国金融业资本家才形成相对稳定的阶层。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这个阶层在政治上摇摆不定,有时甚至是幼稚的。例如,金融业资本家在社会活动中有着明显的区域局限性,虽然至20年代初,京、津、沪、济、杭等10来个大城市已各自成立了银行公会,从1920年至1924年连续召开了5届各地银行公会的联合会议,但一直未能成立实体性的全国银行业同业组织。无论在北洋政府时期还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政权的某些财政金融政策,曾受到金融业的批评,可是中国金融业资本家始终没有以超越区域局限性的整体名义陈述重要的反对主张,更遑论有力的一致行动了。

中国金融业缺乏独立地位的另一重要体现,就是过于依赖中央财政。民元以降,中央财政的收入和支出,往往需要金融机构特别是新式银行的介入。以政府发行公债库券为例,从劝募、承销、垫款和收缴款到逐期还本付息,各主要环节均需银行业代为经理。同一问题的另一方面是,金融业既服务于政府财政,又得益于政府财政。特别是对于各大商业银行而言,诸如对政府机关贷放款、公款存储汇兑、经理公债库券等财政性金融业务,不啻为主要利益所在。如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公债库券利息加上承销折扣,便可使银行投资相应的年利率达到3分左右详见《旧中国公债史资料》,第14、26页。。因此,只要中央政权不面临即刻垮台的危局,各银行往往对这类财政性金融业务趋之若鹜。在近代中国政治中心对金融中心的“牵动”现象背后,仍然是经济第一性原理在起作用。

20世纪上半叶中国金融中心的区域变迁,对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都有着影响作用(包括正面与负面的)。当然,由于地区和时间的不同,金融中心变迁所产生影响的程度与方式,会有所差别。

金融中心变迁首先对相关地区金融业本身(包括银行、钱庄银号、证券交易所、信托与保险机构等)有着重大影响。它使得金融业内部重新整合,同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更臻密切,但竞争的范围也更广、更激烈;并导致不同地区的金融经营管理思想、方式、作风的冲撞与交融。从整体而言,全国性金融中心的变迁有利于金融辐射范围的扩大、金融市场的拓展,加快了中国金融业近代化的进程。

金融中心变迁还影响着有关地区的工商业的发展,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贷放款等业务额的变化体现出来的。1928年中国、交通两行中枢机构自北平南迁上海,其他银行也纷纷收缩在北平的业务,北平的工商业明显随之逐渐衰落。但这次金融中心南移对天津工商业的不利影响要小一些,因为北四行仍以天津作为对工商实业放款和投资的中心,直至1935年华北政局急剧恶化后,业务重心才开始南移。在此期间,银行业对天津纺织业、化学工业以及华北的几大煤矿、铁路公用事业以及商业等,从资金和经营管理上,都曾给予较大的支持。

1928年全国金融中心的南移,对上海地区工商业的发展有明显的推动作用。由于上海成为全国最大的资金集散地,上海各大银行对工商业的投资逐年增加。以南三行的工矿业放款总额为例,1930年共为2137.8万元,1933年增至5506.7万元,1936年又增至7263.1万元张仲礼:《近代上海城市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14页。。又如,中国银行总管理处迁至上海后,调整业务方针,“力谋以低利资金扶助大小工商业”中国银行民国18年度报告,《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三),第1192页。。从1930年到1934年的五个年度中,中国银行对工业的放款在放款总额中的比例分别为6.57%、10.14%、11.46%、12.08%、13.25%,对商业的放款占放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0.14%、21.79%、22.38%、27.02%、29.77%。但也应当指出,对政府机关的放款一直是中国银行放款的重点所在,在上述各年度占放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8.93%、47.19%、42.61%、43.90%、41.91%《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三),第2036、2063、2100、2174页。。这大体上也代表了同时期上海地区整个银行业的放款基本状况。如果再考虑到这一时期上海银行业对公债库券的巨额投资1931年上海27家银行所持有的公债票面额共达5.24亿元,占同期公债发行总额的57%。引自《近代上海城市研究》,第311—312页。,那么金融中心南移对上海工商业所起的积极影响,显然不可估计过高。

抗日战争时期,以重庆为中心的西南地区经济事业有长足发展,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沿海地区技术和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大量移入、市场的迅速扩大等。然而中国金融中心迁至重庆,则在融通资金方面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1939年9月四联总处决定把公私厂矿及各项经济事业作为贴放业务的重点之后,1940年四行联合对工矿业放款共10954.72万元,交通事业放款1655.05万元,粮食放款5088.86万元,平市及购销物资放款17162万元;1941年四行联合对工矿业放款增至21564.4万元,交通放款增至19334万元,粮食放款增至17245万元,平市及购销物资放款为10458.86万元《四联总处史料》,第452—453、460、463—164页。。如再加上四行各自单独承办放款和直接投资的数额,四行对战时后方地区提供资金的总额更为可观。反观重庆地方性金融业,由于融资能力有限,1940年各项放款总额仅4275.3万元,其中商业放款为4140.9万元,占96.86%,工矿业放款27.5万元,占0.64%,交通与公用事业放款20.6万元,占0.48%;1941年放款总额虽增至27437.1万元,但同业放款便占去20.02%,余额中商业放款为14319万元,工矿业放款2649.3万元,交通与公用事业放款459.4万元,农业贷放款则微乎其微《四川经济季刊》第1卷第3期,1944年6月,第90页。。迁川的其他大商业银行也为经济事业提供了大量资金。以金城银行重庆总处为例,该行1944年度所运用的资金之中,购买证券和房地产共约13600万元,对工矿业放款11400万元,对农林、商业、交通及公用事业等放款共约7600万元,另对生产事业直接投资达2400万元《金城银行史料》,第700页。。很显然,迁川政府银行和其他大银行提供的巨额资金,是原有地方性金融机构无力承办的。这也是金融中心西迁对后方地区战时经济最显著的促进作用。

金融业不仅为经济发展融通资金,而且还利用分支机构多、辐射范围广的优势,提供信息与咨询方面的服务。这方面的典型是20世纪30年代初在上海成立的中国征信所。该机构由上海各大银行分派一名金融专家组成董监会,其主要业务有:接受委托,调查工商企业和个人的身家、事业、财产、信用,如替银行调查放款对象,替制造商调查批发商,替批发商调查零售商的情况;调查市场动态;编印工商行名录;发行商情报告,登载市场变化、外汇标金的涨落、国内公债的买卖、花纱布和杂粮面粉的交易情况。中国征信所成立后,业务极为繁忙,调查的行业达60余个,每年发行各种报告数百份,自创办到1936年7月,共发行报告3万余份《旧上海的金融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350页。,成为国内最大的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机构。抗日战争爆发后,仍留在上海的中国征信所业务大大收缩。与此相应,西迁的中中交农四行则在重庆设立了联合征信所,为四川和大后方其他各地工商业提供经济信息和咨询服务。

金融中心所在地还是专业性金融刊物的编辑发行中心。20世纪20年代北京银行公会编印的《银行月报》、交通银行编印的《交通银行月刊》、天津大陆银行编印的《大陆银行月刊》,所刊内容不仅有京津及华北地区的金融和工商行情,还有全国各地的经济状况、资源调查情况等。在上海,除了上海银行公会编印的《银行周报》和上海钱业公会编印的《钱业月报》外,自20年代末起,先后有《中央银行旬报》、《中央银行月报》、《金融统计月报》(中国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印)、《中行月刊》(中国银行总管理处机关刊)、《金融周报》(中央银行经济研究处编印)等刊物问世。在抗战时期的重庆,则先后有《中央银行经济汇报》、《金融周刊》(四联总处编印)、《金融知识》(邮政储金汇业局编印)和金融界同人编辑的《金融导报》等刊物问世。尤其是抗战前在上海和战时在重庆编辑出版的金融刊物,不仅在种类上大大超过20年代的京津,而且在内容方面有下列特色:(一)金融与工商行情、信息数量多且刊布及时;(二)注重国外金融和经济状况的介绍;(三)较多登载论文和书评,既分析经济状况,又介绍有关货币、银行、金融、财政、工商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

由此看来,全国性金融中心的变迁,不仅直接影响到有关地区工商实业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还在经济知识和理论的传布、公众经济意识的形成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金融中心所在地,不仅是工商实业界,而且公众生活也与金融状况有了更密切的联系,在金融市场的运作处于有序或基本有序的情况下,人们通常不会注意到这种联系;而一旦出现被称为金融风潮的无序状况时,公众生活乃至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不可避免地受到远甚于其他地区的影响,如1916年北京政府命令停兑中国、交通二行京钞,京钞流通量最大的京、津两地的挤兑风潮也最为严重,导致政局和社会治安长期不稳。直至1919年,因京钞低贬,“京师商民受此影响,大起恐慌,而一般劳动社会,首感苦痛,尤有不稳之象”《中华民国货币史资料》第1辑,第362页。。又如,1934年因国际市场银价暴涨,中国白银大量外流,在金融机构最为集中的上海引发了最严重的金融恐慌,进而导致“工商业益就衰敝”“百业蒙其影响”“市况日趋疲敝”,整个上海弥漫“投机与恐慌之风”《中国银行行史资料汇编》上编(1912—1949)(三),第2180—2181页。,南京国民政府在种种措施未能奏效之后,只得实行法币政策,切断币制与白银的联系。作为战时金融中心的重庆,于抗战后期接连发生美金公债风潮和黄金加价风潮。而战后国内唯一公开的黄金市场上海,也于1947年初爆发黄金风潮,致使经济秩序乃至社会秩序失控,严重危及国民党的统治《大公报》1947年3月7日。,上海成为军政大员和有钱人抢购黄金、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的场所,最后以彻底关闭黄金市场、行政院院长宋子文下台而告终。金融中心所在地的公众虽然有可能获得较便捷的金融服务,但又是金融风潮严重时社会环境恶化最主要的承受者。

总之,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变迁,应成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然而,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由金融风潮而引起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却成为金融中心所在地无法摆脱的怪圈。不过,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不能简单地归之于金融业本身,而应从直接控制金融业及整个社会经济命脉的旧中国统治集团违背经济规律与历史发展潮流的倒行逆施中,去寻找答案。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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